(二)文化产业数字化推进工程

  一是建设文化数据资源系统。建立健全文化数据开放和共享机制,强化数据挖掘应用,以信息化推动行业治理现代化,加快形成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消费发展,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生产、流通、消费生态。二是实践未来文化公园场景。加强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人才、数字技术和数字创新,推动良渚古城遗址公园、良渚博物院、大径山乡村国家公园等数字化建设,打造未来公园智慧服务、互动体验集成样板。三是构建未来文化社区。贯彻全域未来社区建设部署,以良渚数字文化社区为样板,高标准建设一批文化主题的未来社区,促进社区文化与城市文化、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交融,展现集文化体验、文化交流、文化消费于一体的生动场景。四是拓展数字文旅应用。加强数字文化类企业与飞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互联网旅游企业合作,推广文旅大数据、智慧景区、云逛街等文旅数字化应用场景,鼓励发展夜间经济、文旅直播,推动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持续扩大。

  (三)校企地合作深化工程

  一是加强校地合作平台建设。推动未来科技城、良渚新城等平台与浙江大学、中国美院良渚校区、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深度合作,协同共构文化创新链、文化产业链、文化人才链,促进区域文化产业要素优化配置。二是强化政企双向飞地合作。积极融入大运河诗路文化带、之江艺术长廊建设,引导文化企业、文化园区加强对外交流,深化走出去飞地、引进来飞地的“孵化 产业化”合作模式,推动区域间文化产业优势互补、文化企业链群发展。三是优化校企地合作共建格局。依托“三核三带引领、n园区支撑”文化产业空间布局,提高平台、镇街共建力度,提升院校、企业、园区合作水平,推进余杭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发展。

  (四)重点企业引育工程

  一是壮大文化领军企业。支持钉钉、遥望网络、rokid、河小象、妙聚网络等一批独角兽、准独角兽文化企业发展,实施文化企业“凤凰行动”计划,引导优质文化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加大其在股份制改造和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关键成长期支持力度,力争新培育一批上市文化企业。二是引培新型文化企业。建立新型文化企业培育库,构建梯度培育机制,加强政策支持、资源要素对接和公共服务支撑,招引培育一批数字文化内容生产企业、数字文化技术研发企业、数字文化装备制造企业、数字文化平台企业。坚持以大企业带动大产业,引进国际国内知名文化企业来余杭设立区域总部或行业总部。三是扶持潜力中小企业。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向“专业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发展,在提供个性化、多样性、高品质文化产品和服务方面形成比较优势。推动龙头文化企业通过共享资源、生产协作、开放平台等方式,带动创新链、产业链上下游中小文化企业协同发展。

  (五)文化品牌升级工程

  一是打造文化产业品牌特色。以良渚文化、运河文化、径山文化为内核塑造城市文化品牌,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数字文化产业集群为依托,推进数字内容、传媒影视、游戏动漫、数字艺术等协同发展,共构共享“余杭数字文化”地域产业品牌。二是提升文化品牌社会效益。以创意语言推广余杭文化,讲好余杭故事,举办禅茶文化节、良渚文化节、余杭传统文化展览等主题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完善文化产品传播体系。积极参与“中国展区”计划,支持文化企业参加重要国际性文化展会,推动文化贸易平台建设。发挥各类信息网络平台的文化传播作用,推进线下文化消费和线上文化体验相结合,提升文化产品传播数字化、网络化水平。

  (六)城市文化生活提质工程

  一是建设文化消费场所。构建遗址公园、文化街区、文化市集、文创商店等多层次文化消费场所,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向文体商旅综合体提升。规范发展文化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广电子票、云排队等网络消费新方式,提高文化消费便捷程度。二是拓宽文化消费新领域。推进消费场景数字化、虚拟化、体验化、分众化,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互动消费等新型消费方式,鼓励知识付费平台建设。三是完善城乡文化生活圈。丰富共享书店、社群电商、文旅直播、文化展陈等业态,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文化惠民活动,举办文化消费季、消费月、消费周等文化消费活动,传播文化价值、引领文化生活。

  七、实施六大保障举措

  (一)组织保障

  进一步完善工作领导机制,优化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发挥全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平台、镇街及各部门分工职责。认真抓好《余杭区“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反馈、考核评价,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政策保障

  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2.0版,用好用实税收、金融、投资、土地等方面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及省市相关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引导政策,通过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措施,支持文化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健全余杭文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文化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创新优化资金扶持方式。建立科学的文化产业用地保障制度,有效支持文化设施、产业用地需求。推进“互联网 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市场新型监管机制。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建立余杭区文化产业成果登记备案制度,加大文化产业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三)人才保障

  完善余杭区高层次人才文化领域目录及文化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机制,优化文化人才相关认定细则和培养计划,重点培育和招引与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构建相匹配的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推动文化产业相关学科体系建设,加强实践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发挥高校院所、文化企业、园区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等作用,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人才。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切实提高文化产业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四)资金保障

  拓展全区文化企业融资渠道,争取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等基金扶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拓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和范围,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开展文化金融制度和工具创新,健全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通过资金支持、信用增进、信息服务、业务培训等方式,为中小微文化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五)服务保障

  提升发展文化中介服务,加快引进、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咨询服务、法律会计服务、创意活动服务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发展文化产业领域的协会、商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搭建文化产业交流平台,举办“余杭talk”、“创享talk”等活动,促进文化企业跨界交流合作,形成高效、活力、持续的服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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