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加快养老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打造公平竞争、高效透明的养老产业营商环境。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养老产品制造新业态,促进养老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壮大品牌养老企业,实施集团化、连锁化经营。探索“养老顾问”机制,构建区域养老信息咨询、信息发布及行业服务管理一体化机制,实现智慧养老服务互联互通,形成养老服务服务大数据。探索建立养老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养老诚信系统和失信登记制度。

  专栏4:实施“养共体”系列行动

  1.实施幸福养老“四大行动”。

  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行动,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00户,新增养老床位100张;

  加强村(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社区)具备一种以上助餐方式,对经济困难且失能、高龄孤寡的老人开展订餐配送服务;

  实施家庭照护能力提升行动,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对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家庭照护者进行免费的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实施“敲门探访”行动,全面落实“电力关爱码”线上线下融合探访服务,重点对象覆盖率达100%。

  2.拓展“城乡融合”幸福养老四大机制。

  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着重强化对特殊困难老人的生活照料、陪医陪伴、康复护理、家庭支持服务、社会工作与心理疏导等方面的政府购买服务;

  拓展邻里守望互助养老机制,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拓展康养联合体进社区机制,每个康养联合体每年至少6次进社区开展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开展上门服务;

  拓展农村养老服务人才供给机制,探索乡镇养老顾问,强化社会化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鼓励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专业心理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开展农村老年心理健康服务。

  (三)构筑协同共治的大治理体系

  以建设与特别生态区相适配的城乡融合社区为导向,构建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自治良性互动的治理体系,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共体”。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理顺不同治理层级的有序协同,探索物居业三方共治模式,创新社区协商治理品牌;全面激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活力,重点拓展社区社会组织参与邻里互助、协商民主、共创平安、文明创建渠道和机制;以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志愿者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

  11.完善党领导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明晰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驻辖区单位等权责关系,深入推进区域党建共建,完善党建带群建、群团共建等机制,建立健全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等契约化共建推进制度。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后的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村民代表议事协商的能力。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行动,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探索全面建立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制度。探索创新农村“微治理”项目,打通基层毛细血管,活化村民自治网络,以网格、自然村,村民小组等为自治单元,推进微治理与微服务,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基础。深化民主协商机制,建立健康有序的村级协商网络参与机制,扩大协商参与程度与便捷程度,以协商共治的方式创造性地解决各种乡村治理难点,推动基层协商共治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构建党组织领导“三方协同”小区治理机制,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加大“五社联动”机制创新,统筹协调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力量,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动“五社”互联互促互动,把更多的权利赋予居民、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推动社区治理中的政府、社会和市场多元力量的复合联动。加快城乡社区一体发展步伐,深化县城老社区、新建社区、撤村建居社区建设,积极打造新经济、新治理、新环境、新服务和新文化等五大空间。深化城乡社区对口见学和结对牵手计划,形成城乡社区工作互动、经验互鉴、创建互助的新机制。落实专职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畅通职业通道,注重从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招聘)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围绕城乡融合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村民自治能力提升、村级议事协商等主题推陈出新,总结提炼改革创新成果,着力打造具有淳安生态特色的城乡社区治理品牌,积极争取创建1-2个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12.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结合未来社区和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邻里中心”服务综合体建设,探索以乡镇和中心村(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以新建、改造、购买、置换、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积极推进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探索社会化运营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给居民提供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区管理及便民商业等一站式服务。探索建立农村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标准,围绕功能定位、服务管理、运营机制等内容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社区探讨邻里中心空间设置与运行机制,强化小区服务和邻里服务。全面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全面推进社区服务综合岗,实行“一站式受理、全科式服务”,推行错时工作制、流动工作制及上门服务等方式,方便群众办事。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提升社区服务精细化和专业化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智慧化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打破“信息孤岛”,逐步整合各部门延伸到乡镇信息平台,实现基层相关信息一次采集、一次录入、一网打通、共建共享。深化数据信息共享,借力新技术新手段提高基层服务效率,优化服务体验,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农村延伸,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创新智慧治理实践,加快互联网与乡村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微信、移动客户端,app等新媒体,引导城乡流动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乡村治理和服务新模式。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以乡村振兴为总体牵引,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化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精神需求。

  13.规范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深化社会组织“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度融接浙江省社会组织业务应用系统,以“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便捷服务”为目标,依托一张网实现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备案、专项管理等事项“网上办、码上办、掌上办”。构建社会组织监管信用机制,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约谈、年检、双随机、通报、行政处罚、负责人责任追究等监管措施,提高执法检查的效率和质量。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强化社会组织123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淳安信息平台、奖惩并举推动、三部法规支撑的信用管理体系,实时归集发布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强化信用监管。打造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淳安特色品牌,着重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为老服务、社会救助、扶残助残、儿童福利等民生服务领域。深入推进县慈善基地建设,鼓励和扶持公益创投、网络众筹、慈善信托等新型公益模式,引导慈善主体、爱心志愿者、社会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营造“人人向善”的慈善氛围。鼓励培育社会组织新业态参与乡村振兴,探索社区发展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新业态,鼓励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其参与村庄景区化、农文旅产业、农产品营销、民宿经济发展等产业振兴能力和水平,使社会组织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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