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定位,划分区域
本规划根据南湖区的功能定位及经济发展水平、生产力布局、资源与环境条件要素,明确划定化工行业生产、储存区域及其他功能区块的基本条件。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在划定空间布局基础上,结合区块经济的特点,坚持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安全环保的原则,严格规划区域功能,优化园区安全布局,完善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提升园区本质安全水平,避免多米诺效应,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综合资源,优化配置
加强区域内各类资源的优化资源配置和使用,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和事故应急处置提供资金、技术、物质保障。
(四)严格准入,规范管理
坚持严格准入,严禁高风险、落后和不成熟工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入园。坚持安全监管、危险源监控、人流物流管控、社会化服务和应急救援“五个一体化”管理,提升园区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化工集聚区建设和安全监管。
1.5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645号修正;
7.《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8.《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
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公布,第79号修正;
1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79号、89号修正;
1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公布、第79号修正;
14.《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79号修正;
1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第79号修正;
16.《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修订)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
17.《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二)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2.《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
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96号;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1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
1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
1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
1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
1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
1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
1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
18.《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
19.《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19〕78号;
20.《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
21.《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12号;
22.《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22〕52号;
23.《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发〔2009〕27号;
2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搬迁关闭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1〕1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