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鼓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多元发展。围绕贸易金融,鼓励发展金融外包服务,支持金融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客户服务、电子支付、金融仓储等金融专业化服务产业发展。加强与rcep国家、港澳地区间的专业服务合作,支持信用评级、资产评估、融资担保、投资咨询、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与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支持rcep国家、港澳专业服务机构在义乌设立分支机构、代理公司,提高义乌专业服务机构与国际接轨程度。探索引进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港交所浙中基地,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国际结算中心浙中基地等功能性组织。加快发展消费金融、数字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

  (六)打造灵活充沛的金融人才体系,有力促进创新发展

  26.构建金融人才招引机制。制定《义乌市高层次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办法》,完善金融人才的招引培育机制。对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等进行认定,明确招引奖励扶持标准,打造高层次金融人才招引政策高地。加快国际金融人才引进,完善海外高层次金融人才引进配套措施。推进与rcep国家、港澳金融执业资格互认,积极推动取得rcep国家、港澳金融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直接为义乌自贸试验区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依托丝路金融小镇建设世界高端金融人才聚集区,提升区域综合服务能力和国际化水平,打造有利于金融人才集聚的区域环境。对义乌发展亟需引进的紧缺金融人才与团队实行个性化的激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聘用的高端金融人才实施股权、期权、保险保障等长期激励。

  27.完善本地金融人才培育机制。整合金融培训资源,构建多层次金融人才培训体系,加强贸易金融、物流金融、跨境结算、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应用型金融人才的培养,提高业务水平。推动金融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领军型科技企业开展各类合作,推动有关高校在义乌设立金融院所或培训机构,支持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快培养一批金融监管、风险投资、金融法律、金融创新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支持金融从业人员参加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如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等认证考试。加快本土金融人才国际化步伐,加强与欧美金融发达国家和港澳台地区金融人才开发合作,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人才交流。

  (七)打造协同智控的金融监管体系,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28.推进金融监管全覆盖。推进监管全面覆盖金融经营机构,编制“分业监管机构清单”和“重点监测金融行为清单”,并明确相应监管部门。落实监管全面覆盖金融产品,加强金融信息发布监测,对接网络舆情监测、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等各类信息,推进建立风险预警提示制度。实现监管全面覆盖重点金融从业人员,分金融行业类别,特别是针对地方金融组织,制定义乌市金融机构重点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建立职业信用档案。

  29.增强金融监管智控水平。引入业内第三方的领先机构,依托金融安全中心建设,搭建数字化金融监管平台,建立金融机构数据采集机制,依托金融基础设施加强金融市场数据归集,建立地方金融监管指标体系,形成金融风险监测、分析、预警机制,供监管部门和各金融机构使用。提供可追溯的信用信息验证、金融合同文件和授权协议可信存证、支付流水验真与存证、债权证据链保全和风控服务等功能,打造新型线上监管和信任机制。同时,加强金融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实现数据的精细化管理与差异化防护,严防数据泄露、篡改和滥用。

  30.提升金融监管能级。加强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条线监管与金融办监管职能协同配合,减少职能重叠,消除监管空白。建立跨部门金融监管联席机制,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与财政、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法院、税务、审计、海关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继续做大做强金融监管力量,增加人员编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争取权限下放,使其职权与金融发展需要相适应。

  五、发展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

  强化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金融系统党建工作,建立完善金融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深化金融“三服务”,为顺利完成规划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在市级层面建立金融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和问题协调,细化制定工作任务和部门分工。建立部门间工作协同长效机制,将金融发展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门职能事项中,形成发展共识和工作合力。建立市级金融专家顾问团,组织专家学者、金融业界人员等形成咨询沟通机制,开展前瞻性、政策性研究,对发展方向、实施路径等提供决策支撑。

  (二)加强向上争取和合作联动

  建立与上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先发地区的人员交流和工作沟通机制,联通金融信息资源,保持金融发展理念与时俱进。深入市场主体和金融行业调研,及时发现限制发展的瓶颈障碍,从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的角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义乌先行先试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推动国贸金融改革试点提升能级、走向深入。加强跨区域金融合作,促进金融互联互通,探索要素跨区域流动机制,积极承接上海等金融中心的辐射效应。

  (三)优化营商环境和激励配套

  把握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与服务金融产业发展两个关系,在促进金融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金融服务环境的同时,为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建立支持金融产业、金融人才发展的财政税收配套政策和全方位服务体系,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强对金融发展重点的政策导向,提高义乌金融营商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四)完善跟踪评估和法治保障

  明确规划实施具体任务的时间节点,动态跟踪规划执行情况,定期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顺利完成规划目标和指标做好制度安排。在推动金融发展进程的同时,合理评估及监测金融扩大开放、金融探索创新等带来的改革风险,做好风险预判,及时修正偏差,守牢金融安全底线。加强金融法治相关问题研究,健全金融司法和仲裁机制,确保金融体系平稳有序运行。

  附录

  义乌市“十四五”期间金融改革与发展重点项目清单

  金融改革与

  发展内容 重点项目 项目内容及实施举措

  创新发展数字金融 1.数字人民币义乌试点 探索构建与数字贸易相适应的金融支付体系,积极争取央行数字人民币(dcep)在义乌试点,探索从c端零售消费领域推广应用到b端生产商业领域,试点市场采购、跨境交易等场景下的数字货币支付结算业务。

  2.义乌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数字化改造升级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促进义乌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更加丰富、信息多源整合、系统广泛嵌入,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开展基于数据信息的综合服务和创新应用。1)以chinagoods平台为基础,全面推进义乌国际小商品贸易的全流程数字化转型,解决贸易数据真实性问题;2)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加快商贸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商流、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等数据整合;3)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系统上线为抓手,拓展动产融资业务,发展应收账款、电子票据、订单、运单、仓单、保税货物等电子化质押融资方式;4)引导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入驻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创新实施线上化、批量化操作,自动生成担保额度在线办理,持续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增容扩面;5)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汇集政策性信贷产品、市场信贷产品、贸易保险产品、科创保险产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基金于一体,充分利用各类数据,开发风控模型,根据企业在招引期、初创期、发展期和成熟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提供适配的金融服务和政策服务,并积极发展培训辅导等相关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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