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代水利六大核心业务系统。水资源保障系统,提升城乡供水数字化管理协同应用,开发水资源管理、数字节水、水资源调度配置等应用场景。河库保护系统,开发完善水域动态监管、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岸线保护利用监管、水域管理范围划界、涉河涉堤建设项目监管等应用场景。水旱灾害防御系统,建设完善各大流域防洪减灾数字化平台,开发河库水雨情监测在线分析、洪水预报二期、山洪防御、重点流域动态洪水风险预报预警、旱情监测分析、可视化指挥调度等应用场景。水发展规划系统,开发数字规划、规划服务、计划管理、部门预算管理等应用场景。水事务监管系统,提升工程建设、工程运管、农村水利信息管理等应用,建设水土保持、水利督查等应用。水政务协同系统,建设人力资源、干部管理、财务管理、科技管理、党建、智慧后勤等应用。
(九)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管理
拓展水利投资新渠道,加强水利资金的监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深耕拓宽水利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水利资金的审计监督,规范资金使用。
推进水利预算绩效管理。把绩效管理作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的重要手段,全面开展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强化资金的日常使用监管,实行对水利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区)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分配资金,公示分配方案和项目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十)加强水利发展动能
科技创新,增强水利发展动能。要加强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水利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强化水利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弘扬先进水文化。
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加强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利用市场化的手段,培育专业化队伍,服务基层水利。加大对基层水利员扶持力度,送培训下基层,开展组团服务和技术帮扶。
完善水利科技创新机制。着力完善科研项目立项机制,健全完善水利科技成果评价、登记、发布和推广制度,构建支撑全市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准体系。
弘扬先进水文化。制定水文化建设规划,把文化建设贯穿到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全过程,创造一批富有海岛特色的水文化成果。全域调查重要水利遗产,挖掘新时代水文化内涵,加强水文化遗产保护。
六、投资规模及空间衔接
(一)投资规模
经初步测算,舟山市“十四五”规划水利项目总投资226亿元,“十四五”期间拟建及续建工程总投资131.81亿元,其他类总投资94.19亿元。其中“十四五”重大项目总投资213.7亿元,“十四五”期间实施投资119.87亿元。
“十四五”规划期间八大类项目投资131.81亿元:水资源优化联调工程总投资25.95亿元;海塘安澜千亿工程总投资55.97亿元;水库增能工程总投资4.5亿元;排涝保障工程总投资14.31亿元;幸福河湖工程总投资11.89亿元;数字化水利工程总投资0.69亿元;乡村振兴水利工程总投资10.2亿元;其他工程总投资8.3亿元。
十四五期间八大工程投资比例图
“十四五”规划期间市县区项目投资131.81亿元,其中市本级项目总投资33.47亿元;定海区项目总投资27.91亿元;普陀区项目总投资26.94亿元;岱山县项目总投资27.52亿元;嵊泗县项目总投资15.97亿元。
十四五期间县区投资比例图
(二)国土空间衔接
坚持“多规合一”,合理安排水利工程建设空间布局,以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为依据,加强与其他部门相关规划衔接融合,编制市、县(区)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建立水安全保障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协调机制,根据重大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空间信息。
全市“十四五”重大水利工程需新增总用地用海面积2.6万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60万亩(包括农田52亩),新增用海面积1.00万亩。
七、环境影响分析
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水利建设与管理全过程全领域,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集约节约利用资源,严格落实水利规划、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调度、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等环节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列入本规划的各类水利项目符合省、市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规划工程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高水资源保障和防洪减灾能力,总体上有利于改善水生态环境。
部分项目对环境的局部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期,只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重视存在的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很大程度上可以减轻或避免不利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评价,规划是可行的。
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依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约束和生态空间保护要求,并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做好衔接。一要坚持绿色发展,尽量保持河流、岸线自然形态,提倡采用生态型治理措施,并注意与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二要加强工程方案优化,从生态环境角度科学论证工程合理性,优化调整项目布局和选址,提出切实可行有效的保护、减缓和补偿措施。三要加强生态监测评估,切实抓好规划实施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四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行业监管,严格项目审批,严把环保准入关。
八、水土保持规划分析
(一)水土流失现状
1、水土流失类型
按全国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舟山市属于水力侵蚀为主的类型区
——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的类型主要是水力侵蚀,在部分岛屿沿海侧亦存在一定的风力侵蚀,且在一些坡度较大的地段以及有边坡开挖的开发建设项目中,也存在滑坡、崩塌等重力侵蚀。由于舟山市丘陵土层浅薄,水力侵蚀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坡面面蚀,有些地区也有浅沟侵蚀及细沟侵蚀等情况存在。从时间上看,水力侵蚀一年内主要发生在梅雨期(5~6 月)和台风(热带风暴)暴雨期(7~9 月)。
2、水土流失基本情况
(1)水土流失强度情况
根据2020年水土流失现状复核调查结果,舟山市共有水土流失面积97.16平方公里,占全市岛屿陆地总面积1454.7平方公里的6.68%,其中轻度流失面积89.37平方公里,中度流失面积3.41平方公里,强烈流失面2.57平方公里,极强烈流失面积1.67平方公里,剧烈流失面积0.14平方公里。
(2)水土流失面积及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