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服务发展关系到三孩政策的实施效果,关系到未来人口结构及发展趋势,是当前我市最现实、最紧迫、最突出的民生问题。我市要科学研判托育发展问题和发展趋势,坚持需求导向,以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补短板,强弱项,扩大供给来源、优化供给结构、创新供给方式,不断夯实托育服务政策体系、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科学确立今后五年托育服务发展目标,以人民为中心、以均衡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安全健康,以满足多层次、多元化、高质量的托育服务需求,扎实推进托育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适度提高生育水平, 改善人口结构,促进家庭和谐幸福,为实现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让全体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责任,推进跨部门合作,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到托育服务发展之中,统筹规划,多措并举,精准施策。
以人为本,普惠优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托育服务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将托育发展和改善民生福祉紧密结合,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逐年增加政府投入和普惠托位数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质量可靠、价格可承担的托育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补足短板,提质扩容。瞄准托育服务发展短板,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托育服务需求与供给,加大托育服务投入,鼓励采取多种形式的托育运营方式,强化示范引领,树立托育机构发展典型,建立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系统推进我市托育服务提质扩容。
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坚持把婴幼儿健康摆在首要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身心健康。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6个,普惠性托位占比在70%以上,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达到15%,保育人员总量明显增加,每个镇(街)力争建成一个普惠性托育机构。兜底性、普惠性、市场化托育服务协同发展,多层次、多元化托育服务供给架构初步形成。托育服务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备,托育人才培训数量和质量实现双升,信息技术支撑智慧托育发展显著增强。
表1 “十四五”时期托育服务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 2025年
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个) 0.56 4.6
普惠托位占比(%) — >70
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 — 15
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个) — 至少一个
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配置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 应建尽建
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保育人员持证上岗率(%) — 100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多元化、多样化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
基于淮北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坚持多方参与,多措并举,着力推进托育服务扩容增量。优化资源配置,继续扩大托幼一体化规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普惠为主导的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
1.大力支持多元化普惠托育服务
积极拓宽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渠道。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融资、财税、人才等政策工具,降低托育服务供给成本。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多种形式,在居住人群、就业人群密集及女职工集中的区域开设普惠性托育机构。
明确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导向,综合考虑我市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通过市场形成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参照普惠幼儿园管理模式确定托育机构服务价格水平。具备招标条件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价格水平;不具备招标条件的,与企业通过协商确定价格水平。“十四五”期间力争达到普惠价格不高于淮北市当地同等服务市场价格的80%,中长期实现不高于70%。
实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领作用,市政府制定普惠性“政策支持包”,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服务包”。重点支持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引导建设一批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积极参加国家普惠性托育服务试点,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示范带动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建设数家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和一批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对于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可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每个新增托位1万元的补助。
2.优先支持多样化社区托育服务
加强社区托育服务配套。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布局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服务设施,提高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对标《安徽省普惠托育服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形成基本完善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对新建和正在建设的城市居住小区,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建设设计规范(2019年版)》(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9年第237号)等要求,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和已建成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居住小区,2025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的建设要求。
创新多样化社区托育服务。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或税收优惠等措施,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加强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提供菜单式、分龄式的多样化托育服务,支持多个社区机构组网集中管理运营。探索“物业 托育”,鼓励物业企业开展托育服务,支持家庭开展邻里式托育服务。
推进优质托育资源下沉社区。优化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幼儿园、公园以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日间照料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实现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发挥综合效益。积极引入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开展“1(示范性托育机构) n(社区托育设施)”模式的托育服务,推动优质托育资源下沉到社区。
3.深入推进托幼一体化延伸服务
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集聚优势,加大托幼资源统筹力度,提高资源使用效益。通过改建、扩建幼儿园,在满足区域内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增加托班的资源供给,优先解决2-3岁婴幼儿的照护需求。优先支持开设托班的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项目申报全市各级财政补贴资金。选择一些办园时间长、基础条件好、办园过程规范的普惠性幼儿园,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托幼一体化服务机构,树立标杆、打造样板。到2025年,实现托幼一体化的幼儿园在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