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长效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与施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等挂钩,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鼓励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施工。强化道路扬尘监控与治理,加强道路洒水、雾炮等抑尘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深化堆场扬尘治理,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扬尘污染。加强露天矿山扬尘综合整治,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行动。强化露天焚烧卫星遥感和高空瞭望,依法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

  其他污染治理。积极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理工作,落实ods申报登记、核查和监管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臭气异味源的排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臭气异味治理。督促涉臭气异味企业采取封闭、加盖等收集处理措施,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显著减少工业臭气异味的排放。加强生活垃圾臭气处理,采取有效防臭除臭措施,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各环节恶臭治理水平。加强污水处理厂和泵站臭气异味控制。强化餐饮污染排放监管,大中型餐饮项目须安装油烟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督促餐饮单位每季度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加强餐饮服务场所检测与督查。全面禁止露天生物质燃烧,纳入网格管理,开展露天焚烧巡查。

  专栏4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散煤清洁替代工程:杜集区、烈山区、相山区散煤使用量减少70%,洁净煤使用量减少50%,濉溪县散煤使用量减少40%,洁净煤使用量减少20%。

  工业锅炉改造:完成6家工业燃煤锅炉、4家工业燃油锅炉、25家工业燃气锅炉淘汰工作;完成17家工业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民用锅炉改造:完成15家民用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完成9家民用生物质锅炉、3家民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工业窑炉深度治理工程:完成52家砖瓦企业脱硫脱硝改造,脱硫效率≥95%、脱硝效率≥50%。

  除尘改造工程:完成52家砖瓦企业除尘系统改造,除尘效率≥98%;14家水泥制品制造增设静电除尘设施,除尘效率≥99%。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完成5家化工企业、23家工业涂装、9家包装印刷、2家焦化、11家橡胶和塑料制品、1家造纸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改造,改造后效率≥85%。

  2.系统治理,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全面强化工业、生活、农业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流域综合治理,保障生态流量,实现“有河有水、有水有鱼”,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水体富营养化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至2025年,部分河段水域萎缩、生态退化趋势得到控制,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不低于75%;保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降低。

  (1) 加强水资源供给保障

  保障水资源供给。继续加大淮水北调水源置换及地下水压采工作推进力度,加快推进淮北地表水厂建设,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完善供配水网络,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供水保障和应急备用水源保障能力。开展农村自来水厂升级改造、管网加固,实施城乡供水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到2025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5%以上。

  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境外引水工程水质监控,推动视频监控数据共享,建立供水网络上下游水质数据互联互通机制。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推动湖库水质全面摸底调查,增加湖库采样点与监测频次。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稳步推进饮用水源水质保障工程和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面源治理。建立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预报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增强水源地风险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

  加强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老区以问题为导向,适度予以源头减排,重点把控末端治理,城市新区以目标为导向,严格控制径流总量,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建设要求。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节水评价制度,探索建立城市节水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供水管网漏损管控,强化城市居民、工业、公共机构、高耗水服务业等各领域节水管理,提高行业用水效率。深入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推动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大力度实施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探索再生水、雨水用于工业园区、城市绿化和清洗杂用、生态环境补水,实现“优质优用、低质低用”。

  (2) 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强化城镇生活水污染防治。加强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具备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到2025年,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

  构建全收集全处理治污体系。构建城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系统治污体系,全面完善排水系统建设,实现污水全量收集、全面达标处理。调查雨污分流管网覆盖盲区,持续推进管网修复与改造,实现管网健康运行。开展全市箱涵清淤和溯源排查,对接入箱涵的错接、混接管网进行全面修复改造。加快推进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推进“一厂一策”、“一行一策”系统化整治,精准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解决污水处理能力片区不均衡问题。

  持续深化河湖综合治理。深化创新河长制、湖长制,强化河湖监管,探索“智慧流域”建设,健全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实施河湖全流域、全要素、全联动管理。强化重点河流水质目标管理与跨界断面监测预警。加强入河污染精准溯源治理,完善水质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提升水质数据的智慧管理与分析应用水平,增强综合评估、精准预测、污染溯源、靶向追踪能力。

  (3) 大力推动水生态修复

  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探索建立以水质改善为基础、统筹开发建设需求的水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引江济淮、淮水北调等工程建设效益,因地制宜对主要河流实施生态补水,结合利用人工或天然湿地提升水质,提高补水质量。到2025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重要河流生态流量得到有力保障,重要湖库生态水位得到有效维持。

  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修复。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开展水生态修复,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联通,维系水体的流动性和自然净化功能。对不满足水域生态和使用功能的水体,综合运用河道治理、清淤疏浚、自然修复、截污治污等措施,推进生态功能受损河湖的生态修复。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探索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打造“有河有水、有草有鱼、人水和谐”的生态型河流。

  专栏5 水生态环境提升重大工程

  淮北地表水厂项目:建设30万立方米/日生活水厂,包括补水泵站、补水管线、取水口、取水泵站、自来水厂、供水主干管、加压泵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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