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两手抓、两确保的工作思路,以及工作不留空白、政策不留空档的工作要求,稳妥推动政策有效衔接,完善体制机制,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帮扶责任保持不变,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对脱贫人口加强跟踪监测,防止贫困反弹。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进行研究论证、优化调整,实现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给予贫困人口适度倾斜。加强控辍保学工作、落实贫困人口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健全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机制。加大社保兜底力度,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所有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农村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及“老少病残孤”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定期走访联系,重点监测,动态管理。认真落实“五防”机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确保实现动态清零。开展综合性保险,发挥保险在防致贫返贫中的作用,有效防范脱贫群众与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对利辛县易地搬迁安置区,加大后续扶持力度,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加快建设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到位、环境优美的文明幸福新家园。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细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具体举措,切实加强扶贫项目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以县区为单位对光伏扶贫等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和确权登记,分类摸清底数,加强台账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持续稳定发挥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收益分配,资产收益重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构建防止返贫、应对相对贫困和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走在全省前列。把提高扶贫产业的可持续性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任务,加强产业帮扶精准指导,构建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的乡村产业体系,管好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动员更多脱贫群众投工投劳。着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断缩小发展和收入差距,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第二节 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建立有效衔接机制。加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统筹,分类确定需要取消的、接续的、完善的政策,研究现行倾斜性支持政策的延续时限与脱钩方法,促进相关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立足脱贫攻坚期间成熟的实践经验,健全组织领导、驻村帮扶、财政金融支持、社会参与、考核监督等工作体系,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和有效衔接。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派驻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坚持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落实“万企兴万村”行动。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挡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深入开展农副产品产销对接行动,推动消费帮扶提挡升级。大力推广“三业一岗”就业帮扶模式,用好用工信息平台,加大脱贫人口劳务输出力度。用好管好乡村公益岗位,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援助服务。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社区)集中支持。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第十章 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共同富裕

  坚持走共同富裕之路,聚焦农民收入短板,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多途径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持续缩小。

  第一节 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健全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支持“三位一体”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机制,探索田间课堂、网络教室、弹性学制等方式;强化分类考核,建立配套激励、奖励与薪酬改革政策,激发乡村人才潜力,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养重粮、兴粮带头人,打造一批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产业振兴“头雁”队伍。大力开展农村专业人才认定,重点培养一批乡村企业家、农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实施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提升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等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第二节 高质量推进创新创业

  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速资金、技术和服务扩散,带动、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依托相关产业链创业发展。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推动政策、技术、资金等各要素向农业创新聚集。加大本地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兴业创业支持力度,有效利用家乡资源和要素,把合适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创业、再发展。深入实施药都“双创”英才计划,“十四五”期间,每年引进高层次人才50人以上。

  搭建创新创业平合。加强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实训基地等创新创业孵化器建设,推广农村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创客服务、农科驿站等新型孵化模式,构建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创新创业空间。到2025年,建设一批要素集聚、设施齐全、服务完善的,为各类主体返乡入乡创新创业搭建平台。

  强化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为农村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政策、技术和市场营销等精准指导服务。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培训机构,让有意愿的创新创业人员参加培训。完善农村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推动落实创业补贴政策,加大创业贷款等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县乡政务大厅设立创业创新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三节 实施农民收入跃升计划

  实施工资性收入倍增行动。持续开展“亳州老乡请你回家”助您创业活动,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务工、技能人才返乡就业、投资者返乡创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重点扶持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实施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培育一批家庭工场、乡村车间,增强村镇聚集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实现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协同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加强劳务协作,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推动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发挥好公益性岗位的就业保障作用。实施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学历和能力双提升计划,着力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技能脱贫培训,强化就业帮扶。在农村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方面,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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