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保全年粮食稳定增产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全县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把不合理的化肥用量减下来,提高肥效和科学施肥水平。到2025年,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利用率达到43%。
扎实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着力提升农药利用率,到2025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农药利用率持续提高,农药使用持续减量。继续开展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相关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进一步扩大技术应用面积,在此基础上增加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面积和辐射带动面积。引导和扶持一批有规模、有装备的大型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规范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病虫草绿色防控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效率、效果和效益,大力促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实现农药减量增效。
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水平。全面建立废弃农药包装物、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推进秸秆、农田残膜、农药包装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适时开展农膜绿色补偿制度试点示范,推广地膜减量增效技术,从源头推进地膜回收。试点“谁生产、谁利用,谁销售、谁回收”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责任延伸机制。到2025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农膜回收率达到省市控要求。综合运用现代化环境监测手段,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实行群防群治,完善重点区域网格化监管制度。
2.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临泉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纲领,按照国家和省、市政策要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等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排查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现状,分类制定改造方案,因地制宜确定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路径,确保已建设施长效稳定运行。加强改厕与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把乡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与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生活污水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等工作有效衔接起来,做好统筹规划,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做到“规划一片、建设一片、建成一片”。到2023年,完成市下达“十四五”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23个,基本消除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空白区,基本完成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到2025年,完成40个行政村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健全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明确设施产权归属和运维责任主体,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达效一个。
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核查。结合乡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因河因塘施策,采取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措施,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治理。到2025年底,完成市下达“十四五”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对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进行监测评估,对治理效果进行动态监管。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向村级延伸,实现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
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按照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力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推广源头分类减量,开展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实现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并规范处置、易腐垃圾就地堆肥等再利用、其他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
加强农村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统筹推进农村生态系统保护与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开展乡村绿化和国土整治行动,提高农村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开展农村水系连通和综合整治,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促进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转化。发展虎头姜、牛庄穿心莲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结合乡村生态资源禀赋、临泉历史文化发展和乡村旅游等,健全乡村生态产业链,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生态振兴有效衔接。
(八)严防生态环境风险
1.强化危险化学品及重金属环境风险管控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和经营单位的环境监管。结合排污许可制度,进一步健全重金属排放控制量监管清单,严格执行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制度,建立重金属排放控制量管理长效机制。将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减排目标和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强化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日常监管。
2.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强化辐射装置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开展辐射安全执法检查,严查非法使用辐射装置行为,及时清除各类潜在的辐射环境安全隐患。加大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医用射线装置的管理,加强重点医疗机构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
3.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场景、高效互联的应急指挥、应急救援体系,推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信息化、智能化能力建设,推动城市公共安全应急预警物联网、先进应急救援装备等技术和产品的运用;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专业水平和实战能力,推进应急救援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装备科技水平,构建与本县区域内社会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九)营造宁静生活环境
1.强化施工、交通噪声监管
规范施工作业时间管理要求,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施工单位信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施工噪声污染执法。建立施工机械登记制度,强化高噪声施工设备管理。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建设生态隔离带、实行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淘汰不合格和过期报废车辆、设立禁鸣区、限速区及合理分配各交通干道的车流量等措施,减轻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扩大“机动车违法鸣笛抓拍系统”等安装范围,为查处违法鸣笛车辆提供有力支撑。
2.完善工业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确保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采取噪声治理措施。推进工业企业“退城进园”,严控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建设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业,对于噪声超标排放扰民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加强与城管、公安、市场监管、文化、住建、园林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解决酒吧、ktv、夜市、公园等社会生活噪声投诉热点问题。推进公园、绿地等场所制定噪声控制规约,合理限定公共场所的活动范围、活动时间、噪声排放值等,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1.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严格落实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制度,推动排污许可与生态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探索开展排污许可证的监管、监测、监察“三监”联动试点。实施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监测、评价和信息共享制度,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