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
通化市东昌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化市国土资源局东昌直属分局
通化市统计局东昌区分局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于2018年9月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真实、准确的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3217.80公顷(4.82万亩)。其中,水田129.36公顷(0.19万亩),占4.02%;水浇地152.31公顷(0.23万亩),占4.73%;旱地2936.13公顷(4.4万亩),占91.25%。耕地主要分布在金厂镇,面积占全区耕地的49.27%。
位于 2 度以下坡度(含 2 度)的耕地444.13公顷(0.67万亩),占全区耕地的13.80%;位于 2-6 度坡度(含 6 度)的耕地879.80公顷(1.32万亩),占27.34%;位于6-15 度坡
度(含15 度)的耕地1682.22公顷(2.52万亩),占52.2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02.43公顷(0.30万亩),占6.2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22公顷(0.01万亩),占0.29%。
(二)种植园用地280.49公顷(0.42万亩)。其中,果园82.24公顷(0.12万亩),占29.32%;其他园地198.25公顷(0.30万亩),占70.68%。园地主要分布在金厂镇,占全区园地的70.82%。
(三)林地28345.60公顷(42.5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8076.36公顷(42.12万亩),占99.05%;灌木林地76.93公顷(0.12万亩),占0.27%;其他林地192.31公顷(0.29万亩),占0.68%。林地主要分布在金厂镇,占全区林地的54.02%。
(四)草地224.75公顷(0.34万亩)。其中,其他草地224.75 公顷(0.34万亩),占100.00%,主要分布在江东乡,占全区草地的44.36%。
(五)湿地46.33公顷(0.07万亩)。其中,内陆滩涂46.15公顷(0.07万亩),占99.61%;沼泽地0.18公顷(0.00万亩),占0.39%。湿地主要分布在江东乡,占全区湿地的74.0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985.47公顷(5.98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942.05公顷(4.41 万亩),占73.82%;建制镇用地 80.41公顷(0.12万亩),占2.02%;村庄用地783.97公顷(1.18万亩),占19.67%;采矿用地59.88公顷(0.09万亩),占1.5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9.16公顷(0.18万亩),占2.99%。
(七)交通运输用地496.84公顷(0.7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76.46公顷(0.11万亩),占15.39%;公路用地318.28 公顷(0.48万亩),占64.06%;农村道路101.51公顷(0.15万亩),占20.43%;管道运输用地0.59 公顷(0.00万亩),占0.1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49.04公顷(1.27万亩)。其中,河流水面708.96公顷(1.06万亩),占83.50%;水库水面0.19公顷(0.00万亩),占0.02%;坑塘水面88.26公顷(0.13万亩),占10.40%;沟渠4.48 公顷(0.01万亩),占0.53%;水工建筑用地47.15公顷(0.07万亩),占5.55%。环通乡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区水域的40.98%。
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对于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服务东昌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我区耕地保护成效显著,但耕地保护与开发建设矛盾突出,必须站在保护粮食安全的高度,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成果共享应用,将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支撑,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