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滦南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滦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滦南县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县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全面使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运用移动互联定位、无人机等先进技术手段,创新“国土调查云”在线举证核查方式,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历时3年,投入70多人参与调查,汇集了82361个调查图斑,全面完成调查任务。同时,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三调”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县主要地类数据。
(一)耕地70272.22公顷。其中,水田16658.34公顷,占23.71%;水浇地52839.12公顷,占75.19%;旱地774.76公顷,占1.10%。
全县约59%的耕地分布在司各庄镇、扒齿港镇、青坨营镇、程庄镇、柏各庄镇和宋道口镇。约76%的水田分布在柏各庄镇、胡各庄镇、司各庄镇和坨里镇;约62%的水浇地分布在扒齿港镇、司各庄镇、青坨营镇、程庄镇和宋道口镇;约65%的旱地分布在安各庄镇、宋道口镇和倴城镇。
全县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70171.66公顷,占全县耕地的99.85%;其余的坡地占比 0.1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2.23公顷;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77公顷;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23公顷;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33公顷。
(二)园地1501.64公顷。全部为果园。约54%的果园分布在倴城镇、胡各庄镇、长凝镇和马城镇。
(三)林地8831.24公顷。其中乔木林地6092.52公顷,占68.99%;其他林地2738.72公顷,占31.01%。
约61%的林地分布在倴城镇、扒齿港镇、方各庄镇、司各庄镇、宋道口镇和马城镇。约63%的乔木林地分布在倴城镇、扒齿港镇、宋道口镇、方各庄镇、柏各庄镇和马城镇;约64%的其他林地分布在倴城镇、司各庄镇、扒齿港镇、程庄镇、青坨营镇和方各庄镇。
(四)草地659.75公顷,全部为其他草地。
约70%的其他草地分布在南堡镇。
(五)湿地7010.58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湿地地类有:沿海滩涂6927.45公顷,占98.81%;内陆滩涂83.13公顷,占1.19%。
湿地主要类型是沿海滩涂,分布在南部沿海的南堡镇。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234.54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4119.43公顷,占19.40%;村庄用地13912.12公顷,占65.52%;采矿用地2903.79公顷,占13.6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99.2公顷,占1.41%。
倴城镇、南堡镇、宋道口镇和扒齿港镇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的50%。
(七)交通运输用地3364.16公顷。其中铁路用地347.21公顷,占10.32%;公路用地1803.81公顷,占53.62%;农村道路1190.37公顷,占35.38%;港口码头用地22.77公顷,占0.68%。
约50%交通运输用地分布在司各庄镇、扒齿港镇、柏各庄镇、青坨营镇和倴城镇。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921.38公顷。其中河流水面1721.92公顷,占24.88%;坑塘水面3179.58公顷,占45.94%;沟渠1593.41公顷,占23.02%;水工建筑用地426.47公顷,占6.16%。
约56%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分布在南堡镇、柏各庄镇、东黄坨镇和马城镇。
“三调”是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县严格按照“毫不动摇、寸步不让、虚报严惩、讲清原因”十六字要求,实事求是开展调查举证、从严从紧实行县级核查、全面彻底落实数据整改,经过县、市、省、国家四级多轮次上下互动,形成了质量合格的调查成果。“三调”全面查清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调查成果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优化土地利用空间结构、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三调”成果对于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制定相关规划和宏观经济决策,支撑资源管理和社会共享服务等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充分利用“三调”成果数据,切实发挥“三调”成果基础性作用,推动“三调”成果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