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 2021年11月24日)

  天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等县自然资源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天等县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天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共投入技术人员40人,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及时传达相关工作要求,累计受训人员到200余次,形成了9.22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天等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2394.22公顷(635913.3亩)。其中,水田14756.24公顷(221343.6亩),占34.8%;水浇地2.52公顷(37.8亩),占0.006%;旱地27635.46公顷(414531.9亩),占65.18%。天等镇、向都镇、福新镇等3个乡镇的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35.53%。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2097.88公顷(331468.2亩),占全县耕地的52.1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002.3公顷(120034.5亩),占18.8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414.81公顷(111222.15亩),占17.4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677.47公顷(40162.05亩),占6.3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201.76公顷(33026.4亩),占5.19%。

  二、园地5045.12公顷(75676.8亩)。其中,果园2019.03公顷(30285.45亩),占40.02%;茶园565.71公顷(8485.65亩),占11.21%;其他园地2460.38公顷(36905.7亩),占48.77%。福新镇、上映乡、都康乡等3个乡镇的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67.52%。

  三、林地144874.65公顷(2173119.75亩)。其中,乔木林地39349.55公顷(590243.25亩),占27.16%;竹林地1570.99公顷(23564.85亩),占1.09%;灌木林地102287.63公顷(1534314.45亩),占70.6%;其他林地1666.48公顷(24997.2亩),占1.15%。福新镇、进结镇、驮堪乡等3个乡镇的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38.98%。

  四、草地12561.99公顷(188429.85亩)。包括3个二级地类。其中,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我县均不涉及,仅涉及其他草地12561.99公顷(188429.85亩),占100.00%。东平镇、把荷乡、向都镇等3个乡镇的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52.79%。

  五、湿地15.08公顷(226.2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沼泽地我县均不涉及,仅涉及内陆滩涂15.08公顷(226.2亩),占100.00%。 把荷乡、进远乡、小山乡等3个乡镇的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86.7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725.61公顷(85884.1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865.33公顷(12979.95亩),占15.11%;村庄用地4043.5公顷(60652.5亩),占70.62%;采矿用地715.48公顷(10732.2亩),占12.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1.3公顷(1519.5亩),占1.77%。

  七、交通运输用地2107.71公顷(31615.65亩)。其中,公路用地852.51公顷(12787.65亩),占40.45%;农村道路1255.2公顷(18828亩),占59.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00.09公顷(36001.35亩)。其中,河流水面536.06公顷(8040.9亩),占22.33%;水库水面693.59公顷(10403.85亩),占28.9%;坑塘水面689.7公顷(10345.5亩),占28.74%;沟渠451.77公顷(6776.55亩),占18.82%;水工建筑用地28.97公顷(434.55亩),占1.2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流向果园、林地的问题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仍需加大力度。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基于“三调”成果,加快编制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利用遥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构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机制,对建设用地批后实施、耕地保护、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实现“早发现、早制止”,全面提升我县自然资源治理能力。

  天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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