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掖市自然资源局

  张掖市统计局

  2021年11月25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号)要求,张掖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格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 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40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张掖市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调查图斑77.8736万个。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57406.34公顷(536.11万亩)。其中:水田158.0公顷(0.24万亩),占0.04%;水浇地340517.48公顷(510.78万亩),占95.28%;旱地16730.86公顷(25.09万亩),占4.68%。甘州区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29.15%。

  位于2度以下的坡度(含2度)耕地289010.48公顷(433.52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0.8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7909.94公顷(86.86万亩),占16.2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8144.73公顷(12.22万亩),占2.2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057.1公顷(3.09万亩),占0.5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84.09公顷(0.42万亩),占0.08%。

  (二)种植园用地11142.23公顷(16.71万亩)。其中:果园5875.09公顷(8.81万亩),占52.73%;其他园地5267.14公顷(7.90万亩),占47.27%。临泽县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市园地的30.68%。

  (三)林地388137.14公顷(582.2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30031.17公顷(195.05万亩),占33.50%;灌木林地218041.77公顷(327.06万亩),占56.18%;其他林地40064.20公顷(60.10万亩),占10.32%。肃南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61.51%。

  (四)草地1928631.55公顷(2892.95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702037.38公顷(1053.06万亩),占36.40%;人工牧草地5497.86公顷(8.25万亩),占0.29%;其他草地1221096.31公顷(1831.64万亩),占63.31%。草地主要分布在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占全市草地的69.09%。

  (五)湿地198232.15公顷(297.35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灌丛沼泽5507.19公顷(8.26万亩),占2.78%;沼泽草地134802.11公顷(202.21万亩),占68.00%;内陆滩涂50528.83公顷(75.79万亩),占25.49%;沼泽地7394.02公顷(11.09万亩),占3.73%。湿地主要分布在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占75.6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2882.27公顷(79.32万亩)。其中:城市用地4199.26公顷(6.30万亩),占7.94%;建制镇用地7947.28公顷(11.92万亩),占15.03%;村庄用地30859.72公顷(46.29万亩),占58.36%;采矿用地7034.45公顷(10.55万亩),占13.3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841.56公顷(4.26万亩),占5.37%。

  (七)交通运输用地28705.00公顷(43.06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447.03公顷(2.17万亩),占5.04%;轨道交通用地2.89公顷(0.004万亩),占0.01%;公路用地6632.38公顷(9.95万亩),占23.11%;农村道路20213.11公顷(30.32万亩),占70.42%;机场用地360.12公顷(0.54万亩),占1.25%;管道运输用地49.47公顷(0.08万亩),占0.1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1720.30公顷(92.5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0881.60公顷(16.32万亩),占17.63%;湖泊水面29.0公顷(0.04万亩),占0.05%;水库水面4479.81公顷(6.72万亩),占7.26%;坑塘水面1768.56公顷(2.65万亩),占2.86%;沟渠17215.77公顷(25.82万亩),占27.89%;水工建筑用地1137.06公顷(1.71万亩),占1.85%;冰川及永久积雪26208.50公顷(39.31万亩),占42.46%。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的53.1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市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县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进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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