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21年江西省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11个设区市为子总体,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全省共抽取2331个村级单位为调查样本,调查人口33万余人。现将根据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全省2021年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517.40万人,比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518.86万人减少1.46万人,下降0.03%。
二、城乡构成
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常住人口2776.40万人,比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31.06万人增加45.34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741.01万人,比2020年的1787.80万人减少46.7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61.46%,比2020年的60.44%提高1.02个百分点。
三、年龄构成
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1021.09万人,占总人口的22.60%;16-59岁人口2727.24万人,占60.37%;60岁及以上人口769.07万人,占17.0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560.05万人,占12.40%。与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5岁人口减少40.29万人,占比下降0.89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增加32.24万人,占比提高0.7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65岁及以上人口分别增加6.59万人、22.95万人,占比分别提高0.15个百分点、0.51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2335.21万人,比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331.85万人增加3.36万人,女性人口2182.19万人,比2020年的2187.01万人减少4.82万人,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149.66万人;总人口性别比(女性=100)为107.01,比2020年的106.62上升0.39。
五、人口自然增长
2021年全省出生人口37.70万人,比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2.74万人减少5.04万人;死亡人口30.30万人,比2020年的29.70万人略增0.60万人。人口出生率8.34‰,比2020年的9.47‰下降1.14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6.71‰,比2020年的6.61‰上升0.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1.63‰,比2020年的2.87‰下降1.24个千分点。
(六)地区分布
全省11个设区市中,常住人口超过350万人的有7个,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有4个,全省人口分布总体仍然呈现“七大四小”的格局。
地区 |
年末常住人口(万人) |
总人口性别比(女性=100)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江西省 |
4517.40 |
107.01 |
61.46 |
南昌市 |
643.75 |
109.98 |
78.64 |
景德镇市 |
162.06 |
107.77 |
65.94 |
萍乡市 |
180.59 |
103.80 |
68.77 |
九江市 |
456.07 |
105.56 |
62.15 |
新余市 |
120.21 |
109.45 |
74.14 |
鹰潭市 |
115.50 |
107.73 |
65.43 |
赣州市 |
898.00 |
106.02 |
56.35 |
吉安市 |
442.51 |
106.73 |
53.41 |
宜春市 |
497.11 |
107.04 |
57.38 |
抚州市 |
357.94 |
107.22 |
57.96 |
上饶市 |
643.67 |
106.71 |
5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