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青山湖区统计局
青山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按行政区划[2]分,全区常住人口[3]为1307366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区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97843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09523人,增长45.61%,年平均增长率为3.83%。
按普查机构[4]分,全区常住人口为662582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区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8905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527人,增长12.48%,年平均增长率为1.18%。
二、户别人口
按行政区划分,全区共有家庭户[5] 353353户,集体户87358户,家庭户人口为977517人,集体户人口为32984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6人。
按普查机构分,全区共有家庭户218002户,集体户20756户,家庭户人口为591232人,集体户人口为7135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1人。
三、城乡[6]人口
按行政区划分,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249955人,占总人口的95.6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7411人,占总人口的4.39%。
按普查机构分,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29529人,占总人口的95.0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3053人,占总人口的4.99%。
四、人口性别构成
按行政区划分,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99639人,占总人口的53.52%;女性人口为607727人,占总人口的46.4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5.1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2.7。
按普查机构分,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46018人,占总人口的52.22%;女性人口为316564人,占总人口的47.7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3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0.62。
五、人口年龄构成
按行政区划分,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03979人,占总人口的15.60%;15-59岁人口为957281人,占总人口的73.22%;60岁及以上人口为146106人,占总人口的11.1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0212人,占总人口的7.6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6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35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84个百分点。
按普查机构分,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1473人,占总人口的16.82%;15-59岁人口为450480人,占总人口的67.99%;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0629人,占总人口的15.1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0536人,占总人口的10.6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3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8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51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61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按行政区划分,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983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07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710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5372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3109人上升为3517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6349人上升为1688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6504人下降为2425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6214人下降为15709人。
按普查机构分,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527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559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287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4913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1534人上升为21926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9085人上升为2046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363人下降为3061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9061人下降为18852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按行政区划分,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2.02年。
按普查机构分,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98年。
八、文盲人口
按行政区划分,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743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6313人相比,文盲人口增加1117人,文盲率[8]由1.82%下降为1.33%。
按普查机构分,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87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1127人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256人,文盲率由1.89%下降为1.49%。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行政区划数据中包括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艾溪湖管理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普查机构数据中未包括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艾溪湖管理处。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