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以2023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在抽中的350个调查小区开展了5‰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根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23年末我市常住人口情况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716.3万人,与2022年末常住人口712.7万人相比,增加3.6万人。
二、城乡构成
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504.0万人,农村人口为212.3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70.4%,与2022年相比,提高1.0个百分点。
三、自然增长状况
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率为6.6‰,死亡率为6.1‰,自然增长率为0.5‰。与2022年相比,出生率下降0.4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3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0.7个千分点。
四、各地人口
2023年末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和城镇化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