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太湖县统计局
太湖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太湖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县常住人口[2]为430465人,与2010年太湖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15283人相比,减少84818 人,减少16.46%,年平均减少1.78%。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63736户,集体户2829户;家庭户人口为418509人,集体户人口为1195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6人,比2010年太湖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3 人减少0.8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8868人,占50.84%;女性人口为211597人,占49.1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44,与2010年太湖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7相比,减少3.33。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76885人,占17.86%;15-59岁人口为256744人,占59.64%;60岁及以上人口为96836人,占22.5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8036人,占18.13%。与2010年太湖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3.0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7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7.7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8.09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737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65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894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680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太湖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151人增加到1100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637人减少到1014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240人减少到2763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6460人增加到38751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为8.61年。与2010年太湖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0.61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440人,文盲率[6]为3.12%。与2010年太湖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4318人,文盲率下降4.21个百分点。
六、城乡[7]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76506人,占41.0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3959人,占59.00%。与2010年太湖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8994人,乡村人口减少143812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8.19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8]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9]为71059人。与2010年太湖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8280人,增长116.7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全县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81588人,16-59岁人口为252041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9]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