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柴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九江市柴桑区统计局
九江市柴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区按照国务院及江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场、区、处、街道)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按行政区划分
(一)常住人口总数
全区常住人口[3]总数为312807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区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5219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412人,减少0.77%。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4] 99190户,集体户7978户,家庭户人口为270007人,集体户人口为4280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87人。
(三)城乡[5]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79582人,占总人口的57.4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3225人,占总人口的42.5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6547人,乡村人口减少8895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7.90个百分点。
(四)全区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6035人,占总人口的53.08%;女性人口为146772人,占总人口的46.9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3.1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10.16。
(五)全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59684人,占总人口的19.08%;15-59岁人口为196519人,占总人口的62.82%;60岁及以上人口为56604人,占总人口的18.1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1202人,占总人口的13.1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0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0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0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6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99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208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577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3990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469人上升为11506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707人上升为1665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238人下降为33813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7505人下降为26850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44年。
(八)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58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604人,文盲率[8]由4.50%下降为3.38%。
二、按普查机构分
按普查机构分,全区常住人口不包括行政区划码为柴桑区的九江经济开发区和八里湖新区部分人口数。
(一)常住人口总数
全区常住人口总数为266849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区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3663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6814人,减少9.13%。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85976户,集体户4820户,家庭户人口为234190人,集体户人口为3265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92人。
(三)城乡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8123人,占总人口的63.0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8726人,占总人口的37.0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7380人,乡村人口减少10419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32.1个百分点。
(四)全区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1304人,占总人口的52.95%;女性人口为125545人,占总人口的47.0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2.5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10.09。
(五)全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1643人,占总人口的19.35%;15-59岁人口为166161人,占总人口的62.27%;60岁及以上人口为49045人,占总人口的18.3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5794人,占总人口的13.4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6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8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3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44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86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986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1995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620人上升为11783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5050人上升为1644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385人下降为33677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7131人下降为26980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
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46年。
(八)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66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140人,文盲率由4.36%下降为3.2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6]0-15岁人口为63620人,16-59岁人口为192583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