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全县人口情况
泰和县统计局
泰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全县常住人口[3]总数为467807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县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1222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44418人,减少8.67%。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153155户,集体户8347户,家庭户人口为420515人,集体户人口为4729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38248人,占总人口的50.93%;女性人口为229559人,占总人口的49.0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0.81。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6]岁人口为121608人,占总人口的26.00%;15-59岁人口为261709人,占总人口的55.94%;60岁及以上人口为84490人,占总人口的18.0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8994人,占总人口的12.6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5.5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4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3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08个百分点。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年龄 |
人口数 |
比重 |
|
总计 |
467807 |
100.00 |
|
0-14岁 |
121608 |
26.00 |
|
15-59岁 |
261709 |
55.94 |
|
60岁及以上 |
84490 |
18.06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58994 |
12.61 |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39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522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054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7065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042人上升为5857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272人上升为1394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496人下降为4073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9477人下降为2929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