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东乡区统计局
东乡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按行政区划分,全区常住人口[3]总数为383846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38319人相比,十年共减少54473人,减少12.43%。
按普查机构分,全区常住人口总数为367571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6659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9088人,减少11.78%。
二、户别人口
按行政区划分,全区共有家庭户[4] 129400户,集体户 2840户,家庭户人口为371571人,集体户人口为1227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4人减少0.87人。
按普查机构分,全区共有家庭户123064户,集体户2733 户,家庭户人口为355646人,集体户人口为1192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5人减少0.86人。
三、性别构成
按行政区划分,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7947人,占总人口的51.57%;女性人口为185899人,占总人口的48.4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4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4.94。
按普查机构分,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9160人,占总人口的51.46%;女性人口为178411人,占总人口的48.5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0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5.36。
四、年龄构成
按行政区划分,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8755人,占总人口的23.12%;15-59岁人口为225966人,占总人口的58.87%;60岁及以上人口为69125人,占总人口的18.0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9056人,占总人口的12.7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8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8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0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2个百分点。
按普查机构分,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5659人,占总人口的23.30%;15-59岁人口为216346人,占总人口的58.86%;60岁及以上人口为65566人,占总人口的17.8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6452人,占总人口的12.6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0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0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4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按行政区划分,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01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657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199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7039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157人上升为7037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013人上升为1189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721人下降为3699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781人上升为 33096人。
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4年。
按普查机构分,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42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98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5597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1208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280人上升为719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264人上升为11967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809人下降为3689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469人上升为32975人。
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6年。
六、城乡[5]人口
按行政区划分,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36255人,占总人口的61.5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7591人,占总人口的38.4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6851人,乡村人口减少12132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2.90个百分点。
按普查机构分,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32690人,占总人口的63.3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4881人,占总人口的36.7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6286人,乡村人口减少11537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3.37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6]“按行政区划分”是指包含岗上积镇和红亮垦殖场;“按普查机构分”是指不包含岗上积镇和红亮垦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