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64731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52841人,下降7.55%。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218258户,集体户5763户,家庭户人口为600102人,集体户人口为4720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8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22487人,占49.82%;女性人口为324824人,占50.18%。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99.2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69相比下降2.41。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3201人,占20.58%;15~59岁人口为354601人,占54.7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9509人,占24.6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4483人,占19.2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6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8.6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91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87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175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420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818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592人上升为554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338人上升为1417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0158下降为4545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4656人下降为24437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15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610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8144人,文盲率由3.46%下降为2.49%,下降0.97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70448人,占41.7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76863人,占58.2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9454人,乡村人口减少14229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5.57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20292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965265人,增长190.7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17084人,增长397.46%,流动人口增加848181人,增长177.9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县域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8]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西平县统计局
西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