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张掖市统计局
张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登记任务。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113101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199515人相比,减少了68499人,年平均下降0.59%。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428925户,集体户13304户。家庭户人口为1081205人,集体户人口为4981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3.14人减少0.6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70451人,占50.44%;女性人口为560565人,占49.5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04.37下降为101.76。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190071人,占16.81%;15-59岁人口为738095人,占65.26%;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2850人,占17.9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8707人,占13.1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3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5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90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98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442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368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119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325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400人上升为1453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536人上升为1358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831人下降为3105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427人下降为29465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8.62年上升至9.41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269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851人,文盲率[7]由3.71%上升为3.77%,上升0.06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80117人,占51.2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50899人,占48.7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62231人,乡村人口减少23073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3.94个百分点。
七、人口分布
全市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市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的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202448人,16-59岁人口为725718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学(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