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萍乡市统计局
2022年4月15日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稳住、进好、调优、争先”的工作目标,围绕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总体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市经济持续稳定恢复,质量效益稳步提升,项目建设成效显著,消费市场繁荣活跃,财政金融保障有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预期目标较好完成,顺利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经省统计局统一核算,全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08.3亿元,比上年增长8.3%,两年平均增长5.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7.14亿元,比上年增长6.9%;第二产业增加值497.64亿元,增长7.7%;第三产业增加值533.52亿元,增长9.0%。三次产业结构为7.0:44.9:48.1。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6%、40.5%和52.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1386元,比上年增长8.4%,按年平均汇率计算,折合9515美元。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80.5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4.19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8.77%,比上年末提高0.96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51万人,出生率为8.36‰,比上年下降0.65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38万人,死亡率为7.66‰,上升0.30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0.70‰,下降0.95个千分点。
表1 2021年年末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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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年末数 (万人) |
比重 (%) |
全市常住人口 |
180.59 |
100.0 |
其中:城镇 |
124.19 |
68.8 |
乡村 |
56.40 |
31.2 |
其中:男性 |
91.98 |
50.9 |
女性 |
88.61 |
49.1 |
其中:0-15岁(含不满16周岁) |
37.37 |
20.7 |
16-59岁(含不满60周岁) |
108.03 |
59.8 |
60周岁及以上 |
35.19 |
19.5 |
其中:65周岁及以上 |
25.59 |
14.2 |
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6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5.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9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5.6%;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2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9.7%;零就业家庭安置率100%;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0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8.58%;青年见习47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8.7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继续维持在较低水平。
全年全市财政总收入199.71亿元,比上年增长13.3%;税收收入161.53亿元,增长15.0%,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0.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63亿元,比上年增长2.4%。在主体税种中,增值税100.10亿元,比上年增长17.3%;企业所得税20.69亿元,增长1.0%;个人所得税6.45亿元,增长13.0%。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96亿元,比上年增长3.0%。在重点支出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1亿元,比上年增长12.1%;节能环保支出17.89亿元,增长1.6%;农林水支出24.64亿元,增长6.9%;科学技术支出8.31亿元,增长5.1%;卫生健康支出27.87亿元,增长9.4%;教育支出48.20亿元,增长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