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年,石鼓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始终秉持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的决心,积极应对整体经济下行、散发性疫情多发的严峻形势,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全区经济在合理区间增长,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发展态势,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9.65亿元,增长8.2%。三次产业结构为1.1:10.9:88.0,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54亿元,增长9.3%;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6.16亿元,增长3.1%;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10.95亿元,增长8.8%。
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908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43元,增长10.2%。
二、农业和农村建设
全年粮食总产量0.78万吨,增长6%,其中夏粮产量0.3万吨;秋粮产量0.48万吨。种植商品蔬菜面积完成1.2万亩;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1.1万亩;测土配方施肥完成0.5万亩;争取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412万元;全年出栏肉猪19565头,增长1.35%;出栏牛185头,增长1.85%;出笼家禽86.5万羽,增长1.66%;禽蛋产量1080吨,增长1.35%;水产品产量2260吨,增长1.04%。
全年新增农业企业2个,共有各类农业企业27家,其中,市级以上龙头农业加工企业15家,建成农产品基地22个,建成蔬菜基地8000亩,建成绿色产品种植面积3000亩,建成标准化生猪养殖场1个,全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3580人。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7.3%,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8.13亿元,增长22.71%。分注册类型看,股份制企业完成产值6.64亿元,集体企业和其他类型企业完成产值11.49亿元;分企业规模看,中大型企业实现产值11.4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比重63.3%。
规模以上工业中,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大支柱行业共实现工业总产值15.5亿元,增长4.9%,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85.5%,较上年提升0.6个百分点。
全区共有承包和专业承包资格建筑业企业26家,其中,一级资质2家、二级资质6家、三级资质18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2.02亿元;签订的合同额39.74亿元,完成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28.12万平方米;完成竣工产值24.15亿元,完成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31.46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区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4.66亿元,增长9.9%。重点项目主体地位稳固,全年完成5000万以上重点项目投资117.46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63.6%。民间投资日渐活跃,5000万以下投资项目均以民间投资为主,侧重在第三产业投资,全年完成投资额39.01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8.20亿元。其中,工业投资增速135%,位居全市第一,产业投资增速11.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11.7%,高新技术投资占产业投资比重19.4%。
五、国内、外贸易和旅游
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5.58亿元,增长13.5%。其中,批发业零售额平台增速完成3.21%,餐饮业营业额增速完成8.2%。基本生活类商品增势较好,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中,饮料、服装、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58.6%、223.9%和 105.5%,全年完成汽车类消费零售额52.5亿元,增长16.4%。
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6941万元,增长245.6%,位列四城区第一。其中出口6941万元,进口0万元,贸易顺差6941万元。全年实际利用外商投资0万美元,实际利用内资到位资金42.4亿元,增长17.36%。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5.8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95.88%。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8亿元,其中民生支出14.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2.4%。其中,为保障疫情防控支出,优先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899.54万元;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拨付企业各类惠企奖补资金2370万元,发放稳岗返还补贴11万元。
全年旅游总人数达23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3亿元。年末共有4a级景区1家、3a级景区1家,省五星级乡村旅游景区3家、三星级乡村旅游景区3家;已完成《衡阳市石鼓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全部完成沿旅游环线进入景区的主次干道旅游标识标牌设计安装;开展乡村旅游活动策划及线路设计调研及座谈活动,邀请旅游活动策划专业团队,策划衡阳市秋季乡村旅游文化节系列活动;成功举办香樟苑春社活动。
全区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国家级3个、省级2个、市级5个、区级20个,非遗展示中心0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总馆1个,分馆7个,镇街道文化站7个,农家书屋16家,乡(街)覆盖率100%。
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全区中小学校29所(含教育集团2个),公办学校24所,民办学校5所;在校学生21612人,公办学校在校学生17281人,民办学校在校学生4331人;毕业生3560人,公办学校2729人,民办学校831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编教师910人;全区在建中小学、幼儿园3所,维修改造22所,新增幼儿园学位240个、小学学位1890个、高中学位4500个;全区幼儿园51所(含农村附属学前班1所),其中公办园27所,民办园24所,在园幼儿8118人;全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共31所,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13所均为非营利性机构。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城乡义务教育秋季“一费制”全面率达到100%,政策范围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免除率达100%。全年共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665名,占新生学生人数的16.9%。
全区共有高新技术产业企业33家,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9.08亿元,增长7.3% 。市科技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9家,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家,市级以上工程中心(实验室)1家,市级以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0家。
全区共有卫生医疗机构157所,医疗机构床位数886张,执业(助理)医师467人,护理人员3290人;共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档案化人数27.20万份,建档率88.76%;活产数1087人,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7.06%,孕产妇死亡率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68‰,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9%;办理生育服务证793个。
七、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区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完成89.2%。
全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受伤1人,估算直接经济损失174.8万元;未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
全区开展社会调查66例,累计接收社区矫正53人,解矫58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4件,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07件,调处成功399件,调处成功率98.03%。
八、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区全年出生人口1115人,死亡人口931人,人口出生率5.02‰,人口自然增长率0.82‰,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1.159。
全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3041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2038人(含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48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7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8%,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就业援助达100%。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0万元,职业培训3449人。全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2.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2.23万人,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企业养老保险养老金实现“十七连涨”,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42元/月。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惠及困难群体957人。
全区全面落实四类人员参保资助,为贫困人员代缴2021年度医保费累计595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100%,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住院报销662人次(含手工),“一站式”结算报销金额549.62万元,报销比例达87.6%。进一步推进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和特殊门诊工作,保障两病门诊待遇8766人次,医保基金支出90.1万元,享受普通门诊待遇27800余人次,门诊统筹支出达290万元;享受特殊门诊待遇17669人次,医保基金支出650万元。积极推进异地就医备案“即时办”、“网上办”、“简化办”,全年异地就医备案7230余人次。
全年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515.548万元,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6.9971万人次,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4601万人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537万人次。补助困难残疾人18440人次,补助生活补贴129.08万元,护理重度残疾人27032人次,补助护理补贴189.224万元。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