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艺术表演团体1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纪念馆1个。电视台1座。有线电视用户0.65万户。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85%,年末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8%。
全县体育场地17个,体育馆1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5万人。开展全民健身项目7项次。
全县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室)199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9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个。医院和卫生院拥有床位总数1210张。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57人,注册护士471人。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8.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1万人,乡村人口12.7万人;人口出生率1.96‰,死亡率2.54‰,人口自然增长率-0.58‰。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5.91万人。城镇化率为56.69%。
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50元,比上年增长9.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17元,比上年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07元,比上年增长11.3%。全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78.2平方米,人均消费支出15834元。
全县新增城镇就业人员0.19万人,比上年增长16.8%。年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4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数16.45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1.48万人,其中在职人数0.91万人,离退休人员0.5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6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47万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403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231.2元。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904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3178万元。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858.1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县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6种。全县设立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3.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已批准建设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2.38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0.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3.49%。完成造林面积667公顷。
初步核算,全县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8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9.7%。全年空气优良天数360天,空气质量达标率98.6%。
全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6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核算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情况。正式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