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科技、教育、人才
科技创新。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631.0亿元,比上年增长3.8%。完成财政科技支出182.2亿元,增长20.6%。完成专利授权6.4万件,其中发明专利9372件。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920家,年末有效高新技术企业7021家,同比增长31.6%。新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518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410家;新增省科技领军企业6家、省科技小巨人企业22家;新认定省技术创新中心1个;新增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累计3个;新增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累计22家;新增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10家,累计80家。全年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5505项,比上年增长35.1%;完成技术交易额888.0亿元,同比增长72.1%。
教育事业。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725所,在校学生总数149.7万人。其中,在甬高校16所,全日制在校学生19.9万人;普通高中88所,在校学生10.8万人;中职学校32所,在校学生6.1万人;初中250所,在校学生23.5万人;小学381所,在校学生57.8万人;幼儿园949所,在校学生26.2万人。年末全市共有全日制民办中小学(幼儿园)621所,在校(园)生16.2万人,占全市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生数的13.0%。义务段有30.0万名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人才开发。全年全市新引进35周岁及以下大学生26.6万人,新增博士1213人,新增硕士12209人,均创历史新高。新增省级以上博士后工作站50家,累计395家。新增高技能人才7.6万人,累计达78.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达35.2%;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15家,累计145家;全年全市完成技能人才培训35.5万人。
十、文化、卫生、体育
文化建设。年末全市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8项,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478项。研究出台全国首个《“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社会化服务标准》。新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新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2处。宁波奉化陈王遗址和余姚杜义弄汉六朝遗址入选2023年度浙江考古重要发现。宁波博物院《汇流--宁波建城1200周年特展》、周尧昆虫博物馆《一蝶一世界--周尧先生的科学人生与昆虫世界常设展览》荣获全省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奖。水路考古取得新成果,持续推进井头山遗址二期发掘,奉化江流域先秦遗址考古调查新发现先秦遗址19处、文物点2处。全年新增“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455个、城市书房41家、文化驿站18家。
卫生事业。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067家。医院(含妇保院)226家,其中三级甲等医院(含妇保院)10家,三级乙等医院(含妇保院)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58家。年末全市实有病床5.0万张,拥有各类专业卫生人员10.7万人,卫生技术人员9.3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3.8万人,注册护士4.0万人。按户籍人口统计,每千人床位数、卫技人员数、执业医师(含助理)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8.1张、14.9人、6.1人和6.4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7.6人。
体育事业。全年全市共举办全国性以上赛事48项。组队参加杭州第19届亚运会,获得金牌15枚、银牌7枚、铜牌1枚;参加首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获得金牌12枚、银牌17枚、铜牌17枚。年末全市共有体育场地设施29760个,总面积达2850万平方米。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额达42.2亿元,比上年增长37.2%。
十一、人口、居民生活、社会保障
人口规模。年末全市拥有户籍人口622.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万人,其中市区316.1万人。全年全市出生32494人,其中男性16932人,男女性别比为108.8︰100。人口出生率为5.23‰,死亡率为8.55‰,自然增长率为-3.32‰;人口净迁入31692人,净迁移率为5.1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969.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9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79.9%,提高1.0个百分点。
居民收支。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731元,比上年增长4.9%,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4.5%。按城乡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144元,增长4.5%,实际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350元,增长6.3%,实际增长5.9%。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为1.66。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503元,增长5.8%。按城乡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347元,增长5.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039元,增长8.6%。
表8 2023年宁波市居民人均收支主要指标
指标 |
全体居民 |
城镇常住居民 |
农村常住居民 |
|||
实绩(元) |
增长(%) |
实绩(元) |
增长(%) |
实绩(元) |
增长(%) |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71731 |
4.9 |
80144 |
4.5 |
48350 |
6.3 |
一、工资性收入 |
39320 |
3.4 |
43658 |
3.0 |
27262 |
4.7 |
二、经营净收入 |
12353 |
2.7 |
13320 |
2.3 |
9666 |
3.8 |
三、财产净收入 |
7690 |
4.9 |
9803 |
4.5 |
1818 |
6.6 |
四、转移净收入 |
12368 |
12.7 |
13363 |
12.3 |
9604 |
13.8 |
人均消费支出 |
45503 |
5.8 |
50347 |
5.1 |
32039 |
8.6 |
社会保险。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40.9万人、517.2万人、341.6万人、471.2万人和386.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96.6万人和286.7万人。截至年末全市累计发行社保卡1027.1万张,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率达70.7%。
民生保障。年末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66个,床位数4.6万张。年末全市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6万人,全年低保资金实际发放6.9亿元。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255元/月。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2070元/月两档。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616元,比上年增长12.6%。全年有3.3万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8.9万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全市3.3万名有康复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全部得到康复服务。年末全市特困对象集中供养207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