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年全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5.4万套(间),累计达到15.1万套(间)。全年改造城中村197个、总面积1014.6万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49个、总面积121.4万平方米,“综合改一次”等3项经验入选住建部清单。出台《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全市公租房在保家庭6.15万户。
慈善事业。全年市县两级慈善总会募集善款9.8亿元,救助支出9.3亿元,帮扶困难群众54.4万人次;截至年末市县两级慈善总会累计募集善款达117.2亿元,救助支出97.8亿元,帮扶困难群众673.0万人次。全年全市民政系统慈善机构募集善款35.8亿元,救助支出21.3亿元,受助人数达162.8万人次。全年市县两级慈善义工队伍共开展活动15727场次,参加服务的义工25.7万人次,服务时间累计达47.6万小时。
十二、生态建设、社会安全
生态建设。全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3.7%,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8;pm2.5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全年全市完成排污权交易857笔,保障新建项目所需的cod、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环境要素指标近540吨,新增排污权抵质押贷款18笔、贷款余额4.6亿元。全市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6.8%,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年末全市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6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10个、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2个。累计建成4个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体验地数量位居全省第一,生物多样性友好指数位居全省第二。
“平安宁波”建设。连续第17次获“省平安市”称号。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2起,死亡75人,比上年分别下降1.8%、7.4%。全年全市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各类违法案件5144件,其中大要案17件,罚没款3511.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41件。全年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4.54万件,调解成功14.51万件,成功率达99.8%。
注:
(1)本公报所列2023年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4)表格中“增长”均指“比上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