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净增19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1家,3项科技人才获批市级产业领军人才,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达到19家,全年登记的科技成果成果7项;全县经上级认定的研发投入总量达到6.3亿元,占gdp总量的2.3%,研发投入增幅达到7%。
年末拥有医疗卫生机构265个,其中医院12个。医疗卫生机构拥有病床2847张,同比增长10.5%;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878人,同比增长10.4%。全县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87.21人,同比增长7.1%,万人拥有病床86.27张,同比增加8.43张。全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共诊疗194.8万人次,住院8.8万人次,实际占用总床日数92.7万天。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已完成主体四层施工,县中医医院二期病房楼主体已完工,进入内外装修阶段。
组织文化活动650余场次,放映公益电影3696余场,服务观众20万余人次,全县接待游客293万人次。图书馆年接待入馆市民达43万人次,年借阅量15.3万多册,年内办理借阅卡 0.2万张,建有泉城书房2处,图书馆1处,分馆8处,服务点53处。
广播人口覆盖率100%,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8%,县电视台保留二套电视节目,每周播出231小时,无线广播平均每天播音时间24小时。
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年共接纳各类健身人群19万人次。通过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指导12个体育协会开展了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80项次;成功承办济南市第四届中国农民丰收节趣味健身运动会;初中生、小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93.77%。我县运动员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牌41枚,其中,全国冠军4枚,省级金牌11枚,市级金牌24枚。
十、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
县城建成区面积24.7平方公里,城市道路长度和面积分别达到110.89公里和240.2万平方米。完善路网结构,改造新建道路10条,累计8.5公里。2023年零星修补沥青路面破损1830余平方米、混凝土640余平方米;修补人行道破损2470余平方米;调整更换路沿石860余米;提升维修更换市政井盖、雨水篦子/井盖610(套)个;对黄岭巷、市场路、众城街等14条道路进行了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道13公里、雨水管道6公里;修补交通护栏1940余米;道路指示牌、路名牌350余次。
管道天然气供气量4829万立方米,用气人口12.63万人。集中供热面积832万平方米。全年自来水供水量1159万吨。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6亿度,同比增长4.3%。
全县环境空气中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实况)分别为77、41、15、35ug/m,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87。与上年相比,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81%,pm10、pm2.5,浓度分别改善1.28%、10.87%,so2同比恶化7.14%,n02同比持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3天,同比减少37天,优良率61.5%、同比降低4.3%,重污染以上天气7天、同比持平。
十一、社会治安、安全、福利和残疾人事业
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有效警情11324起。全县共立刑事案件871起,破案539起,打击处理778人,移送起诉823人,执行逮捕95人。八大类刑事案件立案7起,破案7起,破案率100%。查结治安案件1853起,行政拘留1012人。抓获2023年度全市经侦系统首例“猎狐”逃犯。破获6.08职务侵占案,追缴赃款1500余万元。
全年共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其中工矿商贸事故0起,死亡0人;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2人。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集中供养床位960张,农村特困供养救助人员1480人,入住农村特困供养机构578人,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4.9%,每人每月基本生活标准达到1356元,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达到 281 元/人.月、466 元/人.月、932 元/人.月。全年共支付基本生活资金和照料护理资金 3350万元。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47户,发放救助资金177万元。
全年共为1378人办理残疾人证,其中为411人上门办证。新增残疾人就业140人。为889名精神残疾人发放服药补贴。为993名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为持证残疾人购买每人6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为854名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发放教育资助金。为198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十二、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55元,同比增长6.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721元,同比增长5.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82元,同比增长7.6%;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576元,同比增长8.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184元,同比增长6.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294元,同比增长9.7%。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733人,开展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4120人。全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6.79万人,新增扩面人员2962人,养老保险费共征缴73306万元,收缴率100%;支付 17842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1092名遗属补助金共计6.77亿元,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 %;收缴工伤保险金 1461 万元,支付2417万元;收缴失业保险金3372.41万元,审核通过776人,为8674人次失业职工支付失业保险金1512.48万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数达1.6万人,共收缴养老保险费22270万元,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42312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22.08万人,共征缴养老保险费4941.60万元,共支出养老保险费20513.8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1.11万人,医疗保险基金共收缴56223万元,支出55837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达到1045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达到814元。全县177人享受城镇低保,4131人享受农村低保,全年发放低保金(含分类施保金)3106万元。
注释:
1、本公报2023年统计数据为统计快报或初步核算数,正式数据以出版的《平阴统计年鉴—2024》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率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指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