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印发实施《商河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建立商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新评选县级非遗传承人26名,成功申报省级非遗传承人2名、市级非遗传承人7名、市级非遗项目7个。新创非遗类文艺作品5部,非遗舞蹈《乐·舞金秋》荣获山东省第十四届“小飞天”奖。实施“百戏千影进万家”文化惠民工程,“戏曲进乡村”演出689场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6192场次。县图书馆通过国家一级馆复审,“你读书·我买单”活动为群众“买单”图书4460册,累计退还借阅押金近12万元。516个农家书屋统一采编全部纳入“五位一体”管理,开展全民阅读活动2500余次。新增数字空间8个,阅读推广组织10个,亲子活动空间9个,老年听书馆6个,家庭图书馆2个,线上线下开展阅读推广活动800余场次。
医疗卫生事业健康稳定发展。2023年末全县拥有卫生机构452处,其中县办公立医院2家,妇幼健康服务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镇卫生院1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8家,村卫生室324所,护理院2家,社会办医院3家,个体诊所99家。提出医疗改革行动,积极探索推进县域医共体发展新模式,分别以“1 1 7 n”和“1 3 5 n”模式,挂牌组建2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并推进以“八个统一”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任务。
九、城市建设、环境和安全生产
城区建设提质增效。全年完成征收拆迁642户、征收拆迁面积9.29万平方米,完成率分别为124.41%、131.21%。不断提升园林绿化品质,对商西路、明辉路、花园街、彩虹路、人民路等路段进行绿化建设和提升,累计栽植乔灌木6909株,绿篱9.4万株,地被5.2万平方米。城区绿地面积966.64万平方米,绿地率40.11%,绿化覆盖率43.9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1.86平方米/人。“余热助暖”项目建成使用,开发区玉泉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利用发电产生余热,经二次加热提温后向城区进行集中供热,增加城区集中清洁供暖100万平方米的供热能力,为我县多元化供热开启了新纪元。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3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6天,优良率72.9%,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为81μg/m3、44μg/m3、13μg/m3、28μg/m3、166μg/m3、1.1mg/m3。国控徒骇河刘成桥断面月均值达ⅲ类水质;丰源湖、清源湖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达标率100%。
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全年我县消防救援队共接处警情654起,抢救被困人员33人,疏散被困人员124人,抢救财产价值2558余万元,保护财产价值6287万元,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和亡人火灾事故。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4万余起,同比增长12%,其中酒醉驾1283起,同比增加450起。接警道路交通事故10472起,同比增加2599起;死亡人数54人,同比减少19人。
十、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规模持续增长。2023年,全县年末户籍总人口633621人。男女性别比例为104.08∶100。全年申报出生率6.46‰,申报死亡率4.29‰,自然增长率2.17‰。年末常住人口52.59万人,比上年下降0.1%,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9.3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36.74%,提高1.5个百分点。
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36元,增长7.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937元,增长6.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41元,增长8.1%。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继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1.71,比上年同期缩小0.04,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优化。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998元,增长8.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872元,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339元,增长10.1%。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4553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9714.1万元;特困供养对象2335人,累计发放救助补贴资金4786.3万元;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2489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785.0万元;为全县7791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资金787.6万元。在全市率先实施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规范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
民生福祉保障有力。全年完成179处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工作,参评率和上星率均达到100%;新建3处日间照料中心、10处农村幸福院均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全县27名孤儿、16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6名重点困境儿童纳入关爱保障范围,发放保障资金507.5万元;救助本科大学生23人,发放救助资金9.2万元。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参保人数7.65万人,其中,企业参保5.83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1.8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94万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8.2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41万人。年末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4万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5.60万人。
注释:
[1]2023年统计数据为统计快报数或初步核算数,正式数据以出版的《商河统计年鉴——2024》为准。
[2]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等相关数据进行了修订。
[3]现代服务业包括:金融业,房地产业,营利性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非营利性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5]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单位包括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农业成果数据来自县农业农村局;林业数据来自县自然资源局;畜牧养殖场数据来自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教育、体育数据来自县教体局;科技数据来自县科技局;户籍、社会治安、民用机动车、交通事故数据来自县公安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数据来自县民政局;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城镇职工保险参保数据来自县人社局;环境保护相关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城市建设相关数据来自县住建局;公路里程、公路运输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进出口数据来自县商务服务中心;文化数据来自县文化和旅游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健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数据来自县消防大队;医疗保险类数据来自县医保局;金融数据来自县人行;招商引资、外资数据来自县投促局;残疾人保障数据来自县残联;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商河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