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3日
2022年,高要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抢抓机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超常规举措积极稳妥应对超预期冲击,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一、综合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初步核算并经市统计局核定,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542.1亿元,增长3.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4.5亿元,增长2.6%;第二产业增加值289.2亿元,增长5.9%;第三产业增加值138.4亿元,下降0.2%。三次产业结构占比由2021年的21.1:52.5:26.4,调整为21.1:53.4:25.5。
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涨3.4%;建筑业指数上涨0.4%;房地产指数上涨0.8%;工业指数上涨2.0%,交通费价格指数上涨6.6%。
二、农业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80.6亿元,增长3.5%。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17.1亿元,增长2.5%。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345.9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219.4亿元,增长*0.3%;完成工业增加值251.7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27.8亿元,增长*4.7%。
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1亿元,增长15.8%;完成增加值 14.5亿元,下降5.6%。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房地产投资下降32.8%。商品房销售面积51.2万平方米,下降42.7%,商品房销售额22.8亿元,下降49.8%。
五、交通和邮电业
全年已装固定电话5.91万部,下降6.8%;移动电话用户74.87万户,增长1.4%;互联网注册用户17.93万户,增长13.7%。
年末公路通车里程2208.3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47.6公里;一级公路96.9公里。
年末民用汽车拥有量18.7万辆,下降7.1%。
六、国内贸易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9亿元,下降2.3%。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总额17.8亿元,下降10.5%;限额以下企业实现零售总额71.2亿元,与去年持平。
七、对外经济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值53.2亿元,下降10.7%。其中:出口总值 50亿元,下降7.9%;实际利用外资4306万元,下降48.7%。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亿元,增长25.6%,一般公共预算支岀54亿元,增长3.6%。
年末银行各项存款余额482.9亿元,增长11.2%;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79.4亿元,增长11%;各项贷款余额267亿元,增长17.9%。
全年保险保费收入3.64亿元,增长2.7%;赔款1.02亿元,增长10.1%。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区普通中学33所,增加1所,在校学生4.61万人,增长11.4%;专任教师3071人,增长6.7%。小学51所,在校学生 6.8万人,下降2.1%;专任教师3465人,增长1.3%。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初中升学率为98.56%;九年义务教育率99.08%;高中升学率为96.63%,下降0.4%。
全年专利授权2335个,增加263个;新增发明专利授权96个,减少13个。
十、文化、体育、旅游、卫生
全区拥有公共图书总藏量35万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各一个,群众艺术和文化馆2个;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获奖牌3块,获全省比赛奖牌20块,向上级输送人才11人,下降38.9%;旅游人数433.8万人次,下降9.9%,旅游收入18.5亿元,下降11.7%。
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3.8万人,下降5.1%。年末共有医疗床位2425张,增长5.3%。卫生技术人员3957人,增长1.9%,其中:执业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共1681人,增长2.4%。
十一、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根据计生人口显示,全区人口出生率7.20‰,死亡率4.25‰,自然增长率为2.95‰,下降1.8‰;据公安户籍统计,年末全区总人口819111人,比上年减少8人,其中:乡村人口576939人。
根据调查队资料显示,2022年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345元,增长4.3%;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017元,增长3.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81元,增长4.4%。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51.2亿千瓦时,下降7.4%,其中:工业用电量37.9亿千瓦时,下降11.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4.5亿千瓦时,增长4%。
年末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58万人,增长10.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9.1万人,增长9.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42万人,增长5.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7.40万人,增长0.85%。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396人,比上年减少714人,下降10%。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83元,比上年增加18元,增长2.1%。各类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有14个,减少4个,下降22.2%;床位803张,减少45张,下降5.3%;收养老人428人,减少65人,下降13.2%。农村五保供养人数1784人,减少61人,下降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