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夏市自然资源局

  临夏市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号)要求,临夏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 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3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临夏市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调查图斑1.529万个。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829.94公顷(4.24万亩)。其中,水浇地2490.53公顷(3.73万亩),占88.01%;旱地339.41公顷(0.51万亩),占11.99%。其中,枹罕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50.71%。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794.99公顷(2.69万亩),占全市耕地的63.4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60.23公顷(0.99万亩),占23.3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02.01公顷(0.30万亩),占7.1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56.01公顷(0.23万亩),占5.5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6.7公顷(0.03万亩),占0.59%。

  (二)种植园用地78.08公顷(0.12万亩)。其中,果园5.54公顷(0.01万亩),占7.10%;其他园地72.54公顷(0.11万亩),占92.90%。南龙镇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市园地的63.44%。

  (三)林地1349.92 公顷( 2.02 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24.73公顷(0.49万亩),占24.06%;灌木林地1.54公顷,占0.11%;其他林地1023.65公顷(1.54万亩),占75.83%。44.28%的林地分布在年降雨量400mm(含400mm)以上地区。南龙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44.28%。

  (四)草地451.56公顷(0.68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0.01公顷,占0.002%其他草地451.55公顷(0.68万亩),占99.998%。草地主要分布在南龙镇,占全市草地的58.88%。

  (五)湿地59.79公顷(0.09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临夏市湿地来源全部为内陆滩涂59.79公顷(0.09万亩),占100%。湿地主要分布在南龙镇,占全市湿地的48.3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659.76公顷(5.49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072.55公顷(3.11万亩),占56.63%;建制镇用地353.25公顷(0.53万亩),占9.65%;村庄用地1116.16公顷(1.67万亩),占30.50%;采矿用地11.96公顷(0.02万亩),占0.3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5.84公顷(0.16万亩),占2.89%。

  (七)交通运输用地314.28公顷(0.47万亩)。其中,公路用地232.24公顷(0.35万亩),占73.90%;农村道路81.88公顷(0.12万亩),占26.05%;管道运输用地0.16公顷,占0.0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7.7公顷(0.3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32.86公顷(0.20万亩),占63.96%;坑塘水面7.76公顷;(0.01万亩),占3.74%;沟渠42.22公顷(0.06万亩),占20.33%;水工建筑用地24.86公顷(0.04万亩),占11.97%。南龙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的42.8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市各类用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临夏市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基本情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管理,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委州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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