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区常住人口情况
浈江区统计局浈江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镇(街道、办事处)与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4]为364319人。
二、人口增长
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352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9207人,下降7.42%,年平均下降率为0.77%。
图1-1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5]118029户,集体户12856户,家庭户人口为310152人,集体户人口为5416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4人减少0.11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办事处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办事处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办事片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浈江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浈江区统计局浈江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10个镇(街道、办事处)中,人口超过4万人的有3个,在1万人至4万人之间的有5个,少于1万人的有2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3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合计人口占全区人口比重为55.23%。
分区域[3]看,街道人口为100798人,占27.67%;乡镇人口为241175人,占66.20%;办事处人口为22346人,占6.13%。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有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增加。人口增长依次为:十里亭镇、曲仁办事处、田螺冲办事处、新韶镇,分别增加18864人、2298人、1873和549人。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乡镇人口所占比重上升7.80个百分点,街道人口所占比重下降9.31个百分点,办事处人口所占比重上升1.51个百分点。
表2-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街道包括东河街道、车站街道和风采街道;乡镇包括新韶镇、乐园镇、十里亭镇、犁市镇和花坪镇;办事处包括田螺冲办事处和曲仁办事处。
[4]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常住人口占全区人口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