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大力推动创新要素融通聚合。促进全球技术、资金、人才和优质政策、环境、服务等各类要素高效配置、集聚耦合,不断激发创新主体活力。突出强化国家级高新区先发优势,大力推进《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着力提升杭州高新区(滨江)的战略首位度。持续做优人才服务生态,迭代“1 5 20”人才新政,深入实施“才链全球”计划,加强“5050计划”实施力度,探索创新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机制,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海外人才引育力度,引育一批战略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着力打造卓越工程师和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力争新引进各类人才4.2万人以上;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区建设,推进海创基地青创综合体建设,持续做好人才“关键小事”精到服务。推动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发展,构建种子基金、创业投资、银行信贷、上市融资等金融支持体系,强化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引导各类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加快建设安评中心等公共研发服务平台;争创国家级半导体签核中心;大力提升杭州人工智能技术计算中心公共普惠算力供给能力,全力推进杭州生态创新中心升级为省软硬件信创联合适配攻关基地,打造计算产业高地。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举办国内外高规格专业化赛会、论坛,持续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三是大力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全周期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完善转化服务体系,推进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基地,引育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科技服务机构,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力争标志性科技成果转化35项以上。完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建立技术成果评估评价体系,加强与省科技大市场协同,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实现技术交易额380亿元以上。完善创业孵化体系,实施新一轮孵化器行动计划,聚焦硬科技创新、颠覆性成果转化、高成长企业孵化,培育一批产业领域聚焦、专业能力凸显、示范效应明显的标杆型孵化器,力争新认定孵化载体15家,保持在孵企业4000家以上。
四是大力推进数字产业能级跃升。实施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聚焦产业核心赛道关键环节和“卡脖子”领域,深入推进强链延链补链,做强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加快视觉智能、网络通信、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机器人等优势产业发展,推进“中国视谷”建设,全力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培育壮大新产业新赛道,加快aigc、智能网联汽车、绿色能源、量子信息等产业规模化发展;支持垂直领域大模型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探索开放一批重大应用场景,牵引促进新技术迭代应用,加速孵化未来产业,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创新试验区。大力推动“智改数转”,深化“产业大脑 未来工厂”建设,培育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加快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6.5%、力争7.0%。做精做强特色小镇,深化完善滨富、滨萧特别合作园(区)协同发展机制。全年引进亿元以上项目40个,新落点产业项目18个、新开工14个。
二、改革再发力、开放再提升,激发市场新活力
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开放要活力,发挥开放平台叠加联动效应,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持续打造包容开放的市场环境。
一是全力建强“中国数谷”。持续完善“三数一链”数据可信流通基础设施框架和治理体系,推进设立数据要素流通合规中心等数据要素公共服务机构;加快“中国数谷大厦”投用运营,积极招引入驻一批高能级、生态型基石数商入驻;推进“沙盒监管”机制建设,构建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环境;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场景落地,开展“数据要素×工业制造”等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全力打造数字经济二次攀登新引擎、产业转型新地标、数据制度创新新高地。
二是用好开放平台载体。充分发挥高新区、自创区、自贸区、综试区“四区叠加”制度优势,积极推进改革性政策突破,探索数字自贸便利化服务一类事,争取非外汇结算贸易试点等落地,加快形成一批首创性、引领性和集成化制度成果。深化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全球跨境支付结算中心、中国数贸港等战略任务核心区,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超100亿美元。深化跨区域合作,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加强与上海、合肥、苏州等产业创新高地学习交流。
三是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稳妥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建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个性化、套餐式、集成化“一类事”服务场景,着力构建全生命全天候政务服务新生态。不断完善“1 x n”政策体系,大力推进“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分批快享”,持续提高政策精准度、实效性。持续做优企业服务,推进现代产业社区提质扩面,有序建设暖企小站,推动各项服务向基层延伸、在园区集成。推进标准集成服务改革,持续开展专利融入标准试点。探索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联动机制、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力争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400件。争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试点。大力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加强高频涉法风险行政指导和法律服务,深化新型柔性监管机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企业家见面日”等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积极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四是壮大总部企业梯队。大力培育世界级创新型企业,加快构建“大企业强、高成长企业多、中小企业活”的创新企业矩阵。加大总部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计划”,支持有条件企业对标世界领先企业,持续提升创新引领力、产品竞争力、品牌影响力,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招引各类跨国公司结算型、贸易型、资金型、管理型等国际总部;发展壮大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法律金融等服务业总部,打造世界一流高端总部集群,新增上市公司3家,力争新增总部企业3家。大力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力争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2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08家、瞪羚企业260家,新注册企业1.7万家。深入开展“百场千企”产业协作系列活动,着力构建“大中小 上下游”共生共荣产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