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为进一步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资源保护,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矿产资源科学管理,推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鸡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鸡西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指导我市“十四五”时期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行业活动的相关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规划》适用于鸡西市所辖行政区域,包括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鸡冠区、恒山区、滴道区、城子河区、梨树区、麻山区。
一、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鸡西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东部、东南部以乌苏里江、松阿察河为界与俄罗斯隔水相望,西部、南部与牡丹江市接壤,北部与七台河市相连,面积2.25万平方公里,人口150.2万。鸡西市交通便利,形成了内展外延的铁路、公路、航空立体交通网络。鸡西市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山区半山区面积约9000平方公里。
1.矿产资源概况。鸡西市矿产资源丰富,种类多,分布广,截至2020年底,已发现各类矿产54种(含亚矿种,下同),其中有查明资源储量矿产26种。鸡西市煤炭、石墨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品质优良,2014年,鸡西市被中国矿业联合会授予“中国石墨之都”称号。已列入《截至二〇二〇年底黑龙江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矿区132处,按规模大小分为:大型矿区42处、中型矿区19处、小型矿区71处。
2.基础地质调查现状。截至2020年底,全市区域范围内山区、半山区已完成1∶25万、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2071平方千米,占山区、半山区面积的23%。完成1∶20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面积约7049平方公里,占山区半山区面积的78%。完成1∶20万区域重力调查面积5842平方公里,占山区、半山区面积的65%。1∶20万和1∶5万航空磁法及放射性测量基本完成。1∶20万水文地质调查覆盖了域内平原区。完成了全市1∶100万灾害地质调查和1∶50万环境地质调查。
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截至2020年底,全市完成1∶5万煤炭资源调查778.6平方千米,地热地质调查26.0平方千米,正在进行的地热地质调查面积54.3平方千米。圈定煤炭成矿远景区多处,预期新发现小型地热井2个。
全市共有探矿权94个。其中金属探矿权30个、煤炭探矿权26个、石墨探矿权13个、煤层气探矿权4个、地热探矿权1个、油气探矿权1个,其他非金属探矿权19个。已发现煤炭矿区63个,其中普查程度12个、详查程度23个、勘探程度28个;已发现石墨矿区19个,其中普查程度7个、详查程度3个、勘探程度9个。
(2)矿产资源开发现状
截至2020年底,鸡西市已开发利用矿产18种,正在开发利用的矿产有煤炭、石墨、金、水泥用大理岩、矽线石、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用安山岩、建筑用闪长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凝灰岩、建筑用大理岩、建筑用砂等12种;当年未生产的矿种有铁、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膨润土、浮石、矿泉水等6种。全市各类矿山190个,包括大型矿山18个、中型矿山19个、小型矿山67个、小型以下矿山86个。按企业经济类型划分,其中国有矿山企业2个、集体矿山企业3个、有限责任公司89个、股份有限公司3个、私营矿山企业90个、其他有限责任公司3个。2020年,全市矿产资源开采总量1416.4万吨,其中煤炭开采量为1035.2万吨,石墨开采矿石量为174.7万吨,水泥用大理岩开采量为9.2万吨,建筑用石开采量为170.4万吨,建筑用砂开采量为20.1万吨。2020年,全市采矿工业总产值为77.46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6.94%。煤炭和石墨的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73.51亿元和3.36亿元。
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效采矿权190个,其中煤炭采矿权94个、石墨采矿权10个、水泥用大理岩采矿权9个、金矿采矿权1个、铁矿采矿权2个、矽线石采矿权1个、浮石矿采矿权1个、建筑用砂采矿权8个、建筑用石采矿权63个、矿泉水采矿权1个。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现状。截至2020年底,鸡西市全域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总数约1217个,待修复土地面积约3865公顷。通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项目资金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累计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72个,投入资金约1.8亿元,共计恢复治理面积约1411公顷,矿山地质环境得到一定改善。
5.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评估。“十三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显著,矿业开发结构明显优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持续改善,矿产资源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1)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取得较大进展。第三轮规划期间,完成1∶5万煤炭资源调查778.6平方千米,圈定煤炭成矿远景区多处。煤炭、石墨、水泥用大理岩找矿成果显著,圈定石墨找矿靶区5个,新增矿产资源量:煤炭76650.8万吨,石墨(矿物)2710.4万吨,水泥用大理岩884.0万吨。基本完成了三轮规划设定的主要勘查指标。
(2)矿山开发利用结构明显优化。第三轮规划期间,通过矿山资源整合、严格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条件、压缩矿山数量、提高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等方式,矿山开发利用结构调整成效明显。截至2020年底,矿山数量由379个减至19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由7.92%升至19.47%,超额完成规划目标。煤炭、石墨、水泥用大理岩、建筑用石、建筑用砂等矿产开采量均低于相关开采指标要求,完成了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