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条 完善区域道路网建设

  “十四五”时期朝阳区重点围绕服务中央和城市副中心、完善主干路网体系和“三周边”(重点产业项目周边、上市地块及保障房周边、重点商圈周边)道路建设需求,计划研究推进道路200项,里程约345公里,其中启动建设道路100项,里程约138公里,工程总投资235亿元(不含征拆费),重点推进研究100项,里程约207公里,工程总投资207亿元(不含征拆费)。

  1.服务中央及城市副中心。国际交往区位于东坝地区的中部,处于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以及首都国际机场之间,具有优越的区位优势。2020年《国际交往中心专项规划》明确将东坝地区打造成为国际人才集聚、国际交往活动活跃、国际化综合服务完善的新亮点区域,为服务于国家外交事业及“两区”建设任务。为充分发挥朝阳区在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城市副中心功能承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连接副中心的道路建设如鲁店北路、观音堂路、高安屯东路、徐尹路东延等,进一步加强与城市副中心的交通联系。

  2.加快建设完善主干路网体系。“十四五”时期,朝阳区加快建设“三环半”(西大望路南延)、“四环半”(老君堂路、通久路东延)、“五环半”(马泉营西路、定福庄路、茶家东路)的主干路建设,进一步完善朝阳区主干路网体系。

  3.响应民生、产业发展需求。“十四五”时期,结合朝阳区重点产业项目、上市地块及保障房、重点商圈周边配套道路建设需求,加快朝阳园电子城北扩区、王四营安置房等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做好民生及产业发展需求。

  第19条 提升道路养护水平

  “十四五”时期,朝阳区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在做好日常道路与设施精细化管养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城市道路安全及应急保障能力、占掘路的监管及开发道路的移交管养,积极推进城市道路管理和巡查的规范化、精细化及现代化。结合朝阳区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综合考虑区属道路现状及未来使用状况趋势,“十四五”时期,全区大修道路约60条,中小修道路682条。

  第二节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运营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引导城市空间布局与发展的先导作用,构建以轨道交通为主、地面公交为辅、其他交通方式为补充的便捷可靠的公共交通系统。

  第20条 加快区内轨道网络建设

  积极推进3号线、12号线、17号线、28号线(原cbd线)、地铁22号线(平谷线)、市郊铁路东北环线等6条轨道网络建设,“十四五”时期预计开通运营4条线,分别为3号线(东四十条站至东风站)、12号线(四季青站-东风站)、17号线(未来科技城北站-嘉会湖站)、28号线(原cbd线,东大桥站-广渠东路站),新增轨道交通运营里程89.1公里,其中朝阳区内3号线15.6公里、12号线29.6公里、17号线35公里、28号线8.9公里,计划新增地铁站点43个,到“十四五”末期,轨道线网总长度达到252公里,轨道站点129个。

  1.地铁3号线(东四十条站至东风站)串联了北京中心城区、东风、东坝等主要居住和功能区,衔接了朝阳公园、工人体育馆、朝阳体育中心等大客流集散点以及对外枢纽铁路北京朝阳站等,加强了朝阳区东西向交通联系。

  2.地铁12号线(四季青站-东风站)西起海淀区四季青站,途经西城区,东至朝阳区东风站,远期将延伸至曹各庄北站,预计于2022年底开通运营,东风站预计2023年5月开通运营。

  3.地铁17号线(未来科技城北站-嘉会湖站)途经昌平区、东城区、朝阳区、通州区,贯穿望京、太阳宫、西坝河、工人体育场、次渠等地区。预计于2021年底开通运营南段(嘉会湖站至十里河站),2023年底开通运营北段(工人体育场-未来科学城北站),2024年底开通运营中段(十里河站至潘家园站)。

  4.地铁28号线(原cbd线,东大桥站-广渠东路站)全部位于朝阳区境内,全长8.9公里,起于东大桥站,贯穿北京商务中心区,止于广渠东路站,大致呈西北-东南走向,预计于2022年底开通。

  第21条 优化地面公交系统

  围绕重点客运交通走廊,以轨道网络为基础,全面优化整合公交线网,加快构建地面公交快速通勤系统。加快推进京藏高速辅路、京密路、京沈高速、北苑路、大羊坊路等7条快速公交线路或公交专用道的研究与施划工作,以轨道交通和地面公交系统为主导,加强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的交通联系,减少长距离通勤时间,形成多层次的轨道交通连接。科学配置地面公交运力,从线路走向和运营方式两个层面优化调整不同层级的地面公交线路,扩大线网和站点覆盖范围,提升公交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22条 加大公交场站建设力度

  加快推进北京朝阳站、望京西站等交通枢纽站建设,进一步推进望京站、高碑店站、定福庄、焦化厂、大屯(慧忠里)等停保场和化二、祁家豁子、褡裢坡等首末站的前期研究和建设工作。

  第三节 完善停车设施供给,规范静态交通秩序

  “十四五”时期持续加大挖潜停车资源力度、持续推进路内车位电子化收费改革、有序推进停车诱导数据接入、积极开展停车有偿错时共享,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第23条 持续完善停车设施供给

  1.路外公共停车场。“十四五”时期结合城市建设更新/新建改造公共停车场,结合绿地新建改造建设绿荫停车场,同时鼓励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十四五”时期路外公共停车场项目库共82处、约3万个停车泊位。

  2.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十四五”时期应推进人、车、桩、网协调发展,制定充电桩优化布局方案,增加老旧小区、交通枢纽等区域充电桩建设数量,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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