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民为本。坚持生态为民、生态利民、生态惠民,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各项任务,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绿色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将绿色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根本之策,加快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质量核心。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立足本区实际,科学把握环境问题症结,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提升精准、科学、依法治理能力,推进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达标。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综合施策,强化源头治理,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等综合手段,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措施,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三、目标指标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年限2021-2025年。在2035年实现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下,河北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总体目标、指标体系、任务在结合本区实际的基础上,与国家和天津市总体要求保持一致。
(一)总体目标
展望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环境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实现。
“十四五”时期: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污染排放强度、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稳中有进,河道基本实现水清岸绿;土壤安全利用水平保持稳定。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应对能力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提高。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指标
第三章 实施碳达峰行动
构建绿色生产生活发展格局
一、实施碳达峰行动
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探索河北区碳排放达峰路径,编制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碳交易企业配额分配、报告、核查、清缴、注销等工作。对符合条件企业全部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促进企业完成碳排放履约,推动企业减污降碳。
探索建设低碳社区试点。新建社区试点按高标准做好源头控制,以低碳规划为统领,在社区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和居民生活等方面践行低碳理念。既有社区试点建设以控制和削减碳排放总量为目标,以低碳理念为指导,对社区建筑、基础设施进行低碳化改造,完善社区低碳管理和运营模式,推广低碳生活方式。
二、加快推进产业绿色化
严格项目准入。推进“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的落地和应用,切实发挥“三线一单”在规划建设、项目准入、政策制定中的作用。推动“三线一单”与排污许可证等衔接,形成政策合力。
推进工业绿色升级。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全面贯彻落天津市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
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推进绿色流通。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辅料。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推进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绿色环保。
三、加快推进交通绿色化
加强道路优化。完善区内道路通行条件,持续完善优化交通疏导方案,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减少车辆拥堵点,提高通行速度。严格落实高污染排放车辆限行要求,2021年7月起,全区域禁行国三标准及以下中重型营运柴油车。
推动车辆升级优化。按照天津市统一部署,逐步淘汰高排放车辆。持续推动辖区内工业企业 、施工工地停止使用国三标准及以下柴油货车进行运输。2024年底前,全区基本停止使用国三标准及以下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
持续推广新能源。按照天津市统一部署,2021年起,按照天津市统一部署,公交、城市邮政、环卫、城市物流配送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80%。突出抓好政府机关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工作,2021年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30%。
四、加快推进能源高效利用
坚持节能优先,全面贯彻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执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辖区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用能设备淘汰更新、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