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产业和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福建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厦门市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等,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厦门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不断完备老龄政策法规体系,补齐老年民生短板,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发展,“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社会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44.95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以年均约5%的增幅进行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310元,位居全省第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9.99%。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445.21 万人,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水平达85%,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报销水平分别达55%、70%,综合待遇保障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全市统一标准为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独生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的父母发放奖励扶助金。政府出资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覆盖全市户籍老年人。

  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市已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9个,农村幸福院147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387个,实现城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各类养老床位总数15495张,每千名户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41张,常住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31.4张。建立市级统一的养老信息化平台。全市已有908名助老员入驻525个村(居)开展服务。

  健康支撑体系逐步完善。老年人健康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81.04岁。全市有12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65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获得健康管理服务。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40家,医养结合机构床位9576张。

  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快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快速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持续推进。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持续加强。支持举办老龄产业博览会和养老产品设计大赛,养老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实施“爱心敬老”行动,举办“敬老月”活动,创建“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蔚然成风。

  (二)挑战和机遇

  1.面临的挑战

  我市早于1994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近年来外来年轻人口净流入,缓解了我市人口老龄化压力。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常住人口516.40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9.36万人,占总人口的9.56%。预计2025年,我市人口老龄化率将达到11.48%,重新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还存在短板,主要表现在:涉老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还不够强;城区空巢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普惠型机构养老服务质量不够高,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够多元,养老服务人才不够充足;老年医疗和健康服务的可及性、精准性有待提高;区、镇(街道)、村(居)老龄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影响基层老龄工作开展;为老服务资源有待整合,部门协同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发展的严峻性认识不足。

  2.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中央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老年友好社会环境持续改善,《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以及一系列惠老政策的出台,为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老龄化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聚焦广大老年人在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医疗健康等民生问题上的“急难愁盼”,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养老服务与健康服务有机融合,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安享幸福晚年。

  (二)基本原则

  党政重视,各方参与。坚持党对老龄事业的全面领导,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完善老龄事业体制机制。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构建社会、家庭、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发展格局,激发市场和全社会的活力,打造共建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以人为本,顺应趋势。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在社会保障、养老、医疗等民生问题上的“急难愁盼”,加快建设符合中国国情、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保障和服务体系。

  保障基本,广泛普惠。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推进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重点关注高龄、失能、空巢、计生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

  需求导向,扩大供给。把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基本服务与多样化服务协调发展,培育银发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广泛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老龄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趋于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均衡合理、医养融合、优质规范的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扩大,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有效增强。老年人健康体系更加健全,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健身休闲、金融支持等服务不断丰富,老年用品产业不断壮大。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老年人优待水平持续提高,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明显改善,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专栏1:“十四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目标

  分类 序

  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

  目标值 牵头

  单位

  老年社

  会保障 1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5 市人

  社局

  2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比例 % 48 市民

  政局

  养老服务

  供给体系 3 养老服务床位总量 万张 2.3 市民

  政局

  4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70 市民

  政局

  5 区级社会福利中心数量 所 6 市民

  政局

  6 新增家庭养老床位 万张 0.3 市民

  政局

  7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市民

  政局

  8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65 市民

  政局

  9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100 市民

  政局

  10 累计建设老年人助餐点数量 个 150 市民

  政局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1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73 市卫

  健委

  12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75 市卫

  健委

  13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 % >60 市卫

  健委

  14 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占比 % 85 市卫

  健委

  15 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 % 100 市卫

  健委

  16 开展全域范围“敬老月”活动的县(市、区)覆盖率 % 100 市卫

  健委

  老年文体服务体系 17 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 % 70 市教

  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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