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注重保护与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以高水平保护引导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含量”。
——以人为本、可观可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顺应群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供更多优质的水生态产品,能够持续满足人民群众景观、休闲、垂钓、游泳等亲水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系统谋划,彰显特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以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为导向,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以河湖为统领,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彰显吴江特色,切实维护自然山水和人居风貌,打造诗意栖居、梦里水乡的美丽城市。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准确识别问题症结,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力争在问题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实现突破,带动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多元共治,落实责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和公众协同推进机制,增强价值认同,凝聚整体合力。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规划实施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问题、目标、措施等实施清单管理,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第三节 主要目标
一、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到二〇三五年,全区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吴江建设的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得到保障。水源涵养功能有效保护,河湖生态缓冲带得到维持和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明显提升。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90%以上的水体水质达到优良,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水清岸绿河湖美”的水生态环境格局总体实现,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二、“十四五”目标
围绕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以河湖为统领,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充分研判“问题、症结、对策、落实”四个在哪里,结合吴江区“十四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确定“十四五”期间吴江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到2025年,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省考及以上断面所在8条重点河流水质全部优良、1个主要湖泊总磷明显改善,重要河湖生态系统健康持续恢复,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步增强。具体为:
水环境方面:到2025年,吴江区太湖庙港、太湖北亭子港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限值的iii类标准和补充项目、特定项目的要求。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0%,省考以上断面达到90.9%,河流省考以上断面全部达到iii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成率建成区和江南水乡古镇达到90%,乡镇(含被撤并乡镇)建成区达到80%。
水资源方面: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9%;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9%;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3%;城镇污水厂尾水资源化利用率≥24%;生态流量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全区主要河湖基本满足生态水量(水位)需求。
水生态方面:全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全面铺开。太湖、元荡等2个湖泊富营养化状态逐步好转;太湖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提升。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5%。
具体指标体系见表3.4-1。
表3.4-1 吴江区“十四五”规划常规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0年现状 2025年目标 指标类型
水环境 1 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85.7% 90.9% 约束性
其中: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① 100% 80% 约束性
2 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 约8% 0 约束性
3 水功能区达标率 100%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约束性
4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5 主要污染物减排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约束性
6 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成率(%) 城市建成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和江南水乡古镇 - 90% 预期性
区镇(含被撤并乡镇)建成区 - 80% 预期性
7 污水直排口和空白区消除率 基本消除 100% 预期性
8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98% ≥99% 预期性
9 城镇污水厂进水浓度 - bod5浓度>100mg/l;cod浓度>260mg/l 预期性
10 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90% ≥95% 预期性
水资源 11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 22.71m3 ≥19% 预期性
12 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 30.04m3 ≥19% 预期性
13 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93% 预期性
14 城镇污水厂尾水资源化利用率 1.24% 24% 预期性
15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约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