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支持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按照“国企先行,社会资本跟进”的思路,引导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的部分房源用于租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拓展业务,配合业主出租空置房源。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提供规范的住房租赁居间服务。
多渠道拓宽租赁住房房源。鼓励发展中端产品、适度发展高端产品、提升优化低端产品,逐步向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住房租赁结构升级。根据市场需求,鼓励企业趸租闲置房屋,整修后用作租赁住房,住房应符合消防等方面规范,并按照实际使用性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在租赁需求旺盛的区域,组织各类园区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需求。
完善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监管平台。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监管平台,构建中介企业发布和核验租赁房源信息的便捷渠道,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范住房租赁交易流程,建立健全各类租赁主体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平台加强对租赁市场动态监测,实现信息采集、房源核验等的一站式服务,为市民租房和政策制定提供大数据支撑。
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配合南通市完善市县一体化管控体系,全面稳控市场,建立房地产调控考核问责机制。加快系统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科学监控体系,实现全市范围内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全国联网。关注市场形势,做好政策储备,做好购房资格、贷款比例、转让条件等政策储备和预案,根据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实施出台调控政策。
(三)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体系
规范发展公租房。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分类实施保障,满足差异化住房保障需求。加快在建公租房项目建设,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尽快形成有效供应。按照困难优先、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从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降低住房保障申请准入门槛,严把资格审核“准入关”,优化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充分利用政务大数据共享成果,确保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公租房后期运营和服务水平。
健全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根据人才层次,结合居住需求,通过租赁型人才住房、产权型人才住房或发放货币补贴给予支持。多部门联合对申请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人才住房支持政策真正服务于人才。继续完善人才住房房源筹措机制,采取集中新建、商品房配建、园区集中建设等模式筹集房源,在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的区位,规划建设部分租赁型人才住房。人才住房达到分配条件后,面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分配。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多层次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到2022年,多渠道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体系基本形成,保障人群覆盖面处于全省领先水平。按照“房等人”“应保尽保”的目标要求,细化安置房建设年度目标计划,到2022年实施棚改安置住房供应约4000套,基本完成棚户区、危旧房屋和需求较为迫切的城中村改造。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完善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
(四)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
稳步实施城市更新。强化城市更新中心总调度作用,完善老旧片区城市更新工作流程,实现区域评估、实施计划和片区改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抓实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稳妥推进搬迁置换工作,有效提升城市“颜值”。坚持“先危后旧、先急后缓、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原则,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缩短棚改建设手续办理周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抓好安置住房建设质量。落实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与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确保回迁居民住得安心、舒心。
整治提升老旧小区。高质量推进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完善小区消防、道路、管网、外立面、智能化等基础设施,补齐老旧小区在卫生防疫、养老托幼、社区服务、消防、充电、无障碍设施、环卫设施(垃圾分类亭、垃圾集中清运点、装修垃圾集中收集点)等方面的短板,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将老旧小区改造与绿色社区建设、美丽宜居居住小区建设有机结合,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档次和品质,改造形成一批安全有序、环境整洁、生活便利、管理规范的“完整社区”,努力为居民提供更舒适的居住条件。
(五)全面提升居住品质
提高住房产品品质。全面推行住房绿色建筑标准规范,落实海绵城市理念,从源头抓起,将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指标要求纳入土地招拍挂和出让条件,提升新建住房能效水平。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等新型绿色环保材料。积极推动住宅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智慧住宅建设,为住户提供智能化居住体验。充分考虑交通、服务设施承载力及居住环境舒适性的要求,合理控制居住区规模、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增强居住区绿地和公共开放空间可达性,创造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控制建筑高度和体量,引导建筑色彩和风貌,打造与环境相适宜并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景观。
打造绿色宜居环境。结合海安实际,研究制定绿色生态社区区指标体系,新城区建设通过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指标,落实绿色生态要求,推动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按照“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的目标,高标准建设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康养等设施。到2025年,基本构建形成服务便捷的“5-10-1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备生活所需的基本服务功能与公共活动空间,形成安全、友好、舒适的社会基本生活平台,营造环境友好、设施完善、活力多元的社区生活。健全居住区环境卫生维护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模式,营造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居住环境。适度留白增绿,打造道路微循环系统,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配套,提高居住区环境综合品质。
推进适老宜居社区建设。新建居住区要充分考虑适老化需求,严格执行无障碍及适老化设施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居住区配套,统筹规划建设适老化的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医疗卫生和文化设施,适时发展专业化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加快旧住宅区环境和设施的适老化改造,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合理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为老年人生活、出行提供方便和安全保障;加快完善旧住宅区加装电梯工作机制,推动有条件的旧住宅区、无电梯楼宇加装电梯,缓解居民尤其是老年人上下楼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