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绿色规划理念。进一步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和规划建绿的思想,明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确保城市健康发展的主要手段,要加快绿地系统、绿道系统规划的编制步伐,依法分步实施。正确处理好规划与建设的关系,长远考虑、分步实施,用规划统筹各项建设任务,确保绿化建设依法实施、依规建设,有序推进,逐步完善。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强化维护生态平衡、营造优美环境、节能固碳增汇等功能,注重绿地开放空间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生态性。合理布局结构性绿地,织补拓展中小型绿地,建设生态廊道,推进水、路、绿网有机融合。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广植乡土适生树种,推进复层绿化和自然群落式种植,推动垂直绿化,鼓励开展屋顶绿化,提高城市空间三维绿量,持续提升生态效益和碳汇总量。均衡公园绿地布局,提高可达性,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景观艺术水平,建设高品质的城市绿色客厅。完善林荫系统,建设城市绿道,有机串联绿地、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和慢行系统。

  以创建为抓手,全面强化包括生态环境、市政设施、人居环境、节能减排等在内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品质,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各项指标要求。有效提升绿化美化的品质品味,打造一流花海园林景观,多出精品园林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特色,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做好准备。“十四五”期间完成奥体公园、江海梅园、人民公园、通扬公园、森林公园、通榆河景观带等综合性或区域性公园绿地建设。加大社区绿化提升和绿化示范社区建设,构建海安市绿化总体布局中的绿色基点;打造通榆河景观带、栟茶河景观带、红光河景观带、平桥河景观带等8个景观带,形成“一河两岸”生态景观带,实现一步一景,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有效改善局部生态环境,整体构建多层次、多样式、多功能的“绿脉网络”。

  城乡绿化同步发展。推进“森林进城,公园下乡”,在城区外围、重点中心镇、小城镇等不同区域实施大型公园绿地建设工程,显著提升环城林带质量和城郊绿色景观水平。

  结合道路、公园和街头绿地加快构建“区域、城市、社区”三级绿道网络体系。实施草坝路、宁海南路南延、安泰路西延等沿路绿化工程,加快曲塘、西场、海安南、海安西、海安北、g204与g328等高速道口和快速路互通景观绿化工程;对标南通市“503020”标准,同步设置骑行、慢行绿道网络系统以及座椅、廊架、公厕等配套设施,充分提升公共空间、滨水空间、园林绿地等空间活力,实现城市绿道的全面连接和贯通,满足市民绿色出行、休闲健身需求。

  提升城区绿化覆盖率。继续实施便民增绿工程,加大城中村土地流转力度,采取“见缝插绿、拆违建绿、退墙补绿”方式,利用空余地块,大力发展小游园、口袋公园、生态停车场建设,为城市增添绿色。高质量设计城区滨水空间绿化景观,提升滨河公园设计水准,着力提高水环境生态亲和力,丰富岸线景观,形成连续可达的滨水慢行通道,营造户外健康生活美丽空间。2021年高标准建成新通扬河生态区景观廊道和上湖创新区河湖景观生态公园工程建设;实施周济河、高庄河、老通扬运河等沿河绿化工程;持续对城区沿河廊道绿化进行提档升级,力争到2023年底前完成区域内河道公园化改造。

  加强城市绿线保护。全面提升以城市园林为核心的城市建设管控水平,在园林绿地分级分类研究基础上,明确城市园林绿地管理标准,细化考评标准与机制。对海安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城市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进行明确,出台海安市《绿地保护条例》。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毁绿占绿各类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侵占绿地和随意改变绿地性质的行为,切实保护海安市绿化成果。

  (五)引导城镇协调发展

  强化镇域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快城区与各区镇的有机融合、联动发展,支持各区镇立足区位特点、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独特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走各具特色高质量发展之路。滨海新区加快新城建设,曲塘镇建成西部副中心、经济第一镇,李堡镇打造产业繁荣、宜居宜业的新型小城市,大公镇建设北部新城、经济强镇,墩头镇争当西部四镇“排头兵”,白甸镇打造产业特色镇,南莫镇做好产业强镇、文旅活镇文章,雅周镇打造生态、休闲、农业雅周。推动各区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配套建设,增强人口集聚和综合承载能力。

  二、大力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坚持“房住不炒”原则,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完善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组成的住房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组成的政策住房保障体系,形成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住房供应体系。“十四五”期间,确保城镇住宅用地供应量,新增土地供应总量不少于492万平方米。

  (一)优化新建商品住房供应

  优化住房供应规模。坚持“严控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根据人口净流入规模和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科学制定住房供应计划,适时调整住房供应规模及住房新开工规模。综合考虑闲置土地规模以及规划容积率,确定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规模。适度提高住宅用地占新供应建设用地的比重。继续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多部门协作,形成“人—地—房”挂钩的联动调节机制。

  优化住房供应布局。优化城市居住用地空间布局,新建住房优先布局在交通便捷、就业机会多、生活配套完善的区域,完善周边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配套。居住组团周边适度增加产业用地供应,产业组团周边适度增加居住和配套设施用地,依据《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允许部分建设用地适度混合布局,促进产城融合。

  优化住宅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住宅、智慧住宅,鼓励打造精品化、多样化住宅产品,支持住房改善和品质提升。结合消费升级和产业转型的要求,创新住宅产品类型,发展旅游度假型、康养适老型等新型住宅,促进住房市场与城市现代服务业共同发展,满足个性化、多元化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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