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压减落后产能。继续推进化工行业专项整治,落实“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制定《广陵区十四五落后产能淘汰计划》,重点减少铸造、有色金属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推进低效工业企业“增高减低”行动,加快在全区划定低效红线,开展低效高耗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关闭退出一批、技改增效一批、流转整合一批、整顿盘活一批、兼并重组一批,加快腾挪发展空间,优化全区工业发展格局。

  (二)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将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贯彻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全领域、全环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引导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提高国土空间利用质量,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开展能耗总量和单位产值能耗“双控”工作,深入挖掘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扬州一川镍业有限公司等能耗大户的节能潜力,开展专业化节能监察执法检查,督促指导用能单位压减能耗水平,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进绿色制造工厂创建工作,全领域、全流程帮助企业诊断能耗情况,找出节能潜在机会并针对性地开展节能技改,降低总能耗。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比重,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国家、省、市鼓励发展和利用非化石能源的政策,积极发展光伏、光热、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立足广陵区区域特性,引导和支持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开发区、沙头、李典等工业重镇,利用厂房闲置屋顶,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

  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提高水资源监控、计量监督能力,严格执行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实施水效领跑者行动,建立水权水市场制度,建立用水产品水效标识制度,严格节水市场准入和监管。重点推广节水、雨水收集利用、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等适用技术。建设节水创新示范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建设,集中开展全区域、多行业的综合节水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支持节水产业发展,组织具有先进加工水平和较强技术开发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发展节水工业。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完善城乡供水管网漏损检测系统建设。

  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在规划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突出节水的优先地位,强化规划制定、建设项目立项、取水许可中节水有关内容和要求;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合理确定规划和建设项目用水规模和结构,确保用水总量控制在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区域用水总量红线范围内;推动提高用水效率,对标国际国内同类地区先进用水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评价标准,促使规划和建设项目高效用水;规范文本编制和严格审查把关,充分论证各类用水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提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从严叫停节水评价不通过的规划和建设项目。

  加强再生水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同步推动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节约水资源。做好北洲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的措施。

  (三)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以能耗、水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为杠杆,撬动传统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转型发展。以能源、冶金、建材、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作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制定广陵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把清洁生产审核方案主要内容纳入本地区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等行动计划中,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开展清洁生产水平和绩效整体评估。到2025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达到100%。

  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创新。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情况、技术装备水平、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和环境影响程度的不同,探索实施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探索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提升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水平;探索清洁生产审核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的模式,将排污许可证申领、登记与实施情况纳入审核内容,以清洁生产审核支撑排污许可证科学核发,促进排污许可规范实施与常态管理。

  (四)培育生态经济新动能

  探索生态价值转化。围绕工业提质增效、水环境治理、垃圾分类、美丽乡村等环境服务领域,培育环保服务、生物能源、家用储能、绿色金融等生态新经济。围绕长江环境问题整改、生态修复与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探索沿江企业碳排放交易机制、岸线作为土地指标出让机制在广陵先行先试。

  加快示范场景实践。探索建设农业废弃物处置、化肥农药减施、社区家用储能、企业节能改造、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美丽乡村联合治理平台、水生态感知网等创新场景与示范工程,加快在全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工程。

  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推广绿色信贷,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的发放力度;推动设立绿色项目库,鼓励和支持发行生态环保专项债券、绿色企业债券;探索建立广陵区水源地保护投资建设基金,发展生态项目ppp模式和互联网生态金融。大力发展绿色保险,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争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推动生态创新区域合作。研究成立以金融机构、绿色产业行业企业、国际绿色组织等为主体的区域生态创新战略联盟,以推进生态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落地。

  第三节 创造环境安全和谐的社会生态

  (一)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建立“环保负面清单”。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实施行业产能总量控制、能耗等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新建项目总量前置审批,实现区域污染物新增量指标与实际减排力度挂钩、联动。全面实施新(改、扩)建项目不同倍量的总量置换削减、排污指标申购。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强许可证管理,以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严把能耗增长和污染物排放源头关。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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