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生态环境承载力约束机制。将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价结论纳入区域发展规划,立足区域环境容量协调优化产业布局,科学确定产业规模,明确产业负面清单,从源头控制区域环境压力。
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差异化管理,环境质量状况较差的地区要承担更多的减排任务。实施核查核算,优化增量核算方式,大力推动行业减排、工程减排、自主减排。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积极推行排污权交易。开展自然资源经营权市场化交易,打造生态产品评估交易平台试点。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林权等交易制度,建立区级交易平台;积极争取碳排放权、水权试点,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二)加强环境风险综合管控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健全全区生态环境监控和预警体系,重点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测预警,对重污染企业单位实施全方位自动监控,对敏感保护目标实施风险布控措施。完善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应急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源安全达标建设,实施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高风险企业监管,提高管控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应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完善专家参与环境安全管理、咨询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到2025年,全区所有较大以上等级的环境风险企业全部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达标建设工作,按时完成并通过达标验收。
加强化学品及持久性有机物风险管控。提升化学品管理能力,严格落实环境管理登记、释放转移情况定期报告等制度。加强化学品生产、使用、储运等环节风险监管与防范,完善并落实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和企业环境风险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建设环境管理类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控制示范工程,推广绿色化学工艺及产品。加强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监管。
落实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海事、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加强环境风险源风险防控管理与应急处置。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合理的环境应急响应分级体系,提升环境应急专业化、信息化和特征化水平,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针对交界区域敏感环境污染问题,成立跨界环境污染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沟通、镇村联动、企村结对、信息共享、联动处置等五大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搭建双方沟通交流平台,开展联防联控,切实做好区域稳定工作。
(三)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推进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配备足够数量的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车辆、个人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执法辅助设备、通讯和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等装备配置。
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建立完善区镇村三级网格,加强业务指导对话和培训,进一步落实网格巡查、调查处理、沟通反馈等工作机制。建立网络化信息平台,有效落实属地环境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农村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消除环境隐患。
健全环境监察体系。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对各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处理突出环境问题、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等有关情况开展督察。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全面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强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建立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推动环境案件集中管辖与审理专业化。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通过督查、后督察、信访和上级交办等渠道,逐年梳理全区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结合区域实际,每年组织至少1轮综合性环境执法行动,对照问题清单逐年销号,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计划逐年落实。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查联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交通事故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加强跨界协调,共同维护区域环境安全。
(四)提升监测评估水平
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推进信息化建设,形成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镇乡街道的pm2.5和tsp监测网业务化运转体系,每月对各镇乡街道空气质量进行通报,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地表水考核断面的监测工作,加强对地表水监测数据的研究分析,配合市级完成国控、省控、市控、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监测。
(五)推进环境科技创新体系
积极加强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建设。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推动移动源、扬尘、城市生活服务业等重点污染源监测、治理、监管等新技术示范。开展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修复、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生态环境建设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推进绿色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
创新环境污染防治模式。推行环境医院、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推进“保险 服务”绿色保险创新模式。强化环保产业支撑,推动环境治理向“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加强对环评报告编制质量的考核,规范环境检测服务市场,探索建立对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评估考核,建立惩戒和退出机制。健全价格收费机制,实施“污染者付费 第三方治理”。健全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构建环境信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境信用动态评价。
(六)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增加绿色供给。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推行节能低碳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增强绿色供给。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制定政府绿色采购产品目录,统筹推行绿色产品标识、认证。建立绿色包装标准体系,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逐步淘汰污染严重、健康风险大的包装材料。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牵头作用,组织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
倡导绿色生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的示范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数据中心,打造一批生态型、公园型资源循环利用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