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森林资源保护成效显著。一是资源保护力度全面加强。全市严格实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严控使用林地定额,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未发生超限额采伐现象,资源管控水平全面提升。二是生态公益林管理规范有序。全市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达9520公顷。三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成效明显。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准确率达88%,无公害防治率达89%,年均防治作业面积8000公顷,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0.5%,有效控制了美国白蛾疫情的扩散蔓延,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建设有害生物国家中心测报点3个。四是古树名木保护切实加强。全市完成了古树名木普查和7012株古树名木的建档和挂牌保护工作。五是野生动物监管依法履行。全市建成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国家级监测站1个、省级监测站3个,在江苏姜堰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国家级生态定位观测点1个。六是森林防火责任制全面落实。全市加大重要时期、重点区域森林火灾防范力度,“十三五”期间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

  (三)湿地保护工作全面加强。根据《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国办发〔2016〕89号)、《江苏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7〕121号)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启动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和修复。一是开展重要湿地认定工作。全市认定5处共1.59万公顷省级重要湿地(其中长江湿地1.36万公顷),初步完成市级重要湿地认定14处0.57万公顷。二是开展湿地公园建设工作。全市建成省级湿地公园2处,完善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3处,建成湿地保护小区73个。三是开展湿地修复工作。全市通过开展退渔(圩)还湖(湿),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小微湿地建设、河道整治等生态工程,全市累计修复湿地1373公顷。截至2020年底,全市湿地保有量达10.33万公顷,湿地保护率30.9%,自然湿地保护率55.5%(提升14.6个百分点)。

  (四)产业发展水平逐步提升。因地制宜发展林业特色产业,林业效益稳步攀升,产值达到97亿元,年均增长5.8%。建设靖江西来、泰兴宣堡、广陵、黄桥、高港白马、姜堰溱潼等一批林业产业特色乡镇,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近200个。一是特色花卉苗木稳步发展。全市花卉苗木等传统产业基地面积稳定在7400公顷,中山杉、香橼、榉树、银杏等苗木在省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二是经济林果逐渐起步。薄壳山核桃、水蜜桃、苏翠梨等名优经济林果总面积达到4000公顷,其中新增面积800公顷。三是林下经济发展势头较好。林菜、林药、林菌、林禽、林苗等林下经济面积达8720公顷,建成国家级、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各3个。此外,林产品加工流通业快速发展,靖江万林木业产业园成为全国最大的木材集散基地。

  (五)林业科技创新卓有成效。积极推广应用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实施省级以上林业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项目10项,取得一批重要科技成果。完成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建设省级以上种质资源库1个、良种基地3个,通过省级认定林木良种1个,引繁、推广薄壳山核桃、青钱柳、梅花等优良树种10多个,推广农田林网建设、村庄绿化等林业实用技术10多项,获得国家林业局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六)林业生态文化建设丰富。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建设活动。一是广泛开展林业生态文化宣传。利用“植树节”“爱鸟周”“世界湿地日”“林业科技活动周”等节日,通过广场宣传、科技下乡、科普进校园、app推送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林业科普宣传,普及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相关知识。二是积极开展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建成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县、市、区)1个,全国生态文化村3个,新建“生态文明主题教育基地”1个。三是积极培育生态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围绕生态旅游建成“森林中国•发现森林文化小镇”1个、国家森林乡村23个,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平台不断丰富,森林康养服务稳步推进。森林(湿地)生态旅游等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迅猛,游客接待量已达550万人次/年。

  二、基本经验

  (一)持续高位推动,扎实推进林业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林业发展。一是强抓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健康长江泰州行动”重点生态修复建设内容,每年组织市四套班子领导及部分机关干部代表在长江岸线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率先垂范带动面上造林绿化开展。二是强抓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办(市绿化委员会)每年制定年度林业绿化工作意见,明确各市(区)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各市(区)也都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意见、落实推进措施,确保林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强抓督查推进工作。市林业局制定工作督查推进措施,举办现场观摩、督查检查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等活动,全力推进林业各项工作开展。加强造林绿化的进度督查,指导面上科学造林、栽后管护、信息收集和进度报送等工作,定期进行情况汇报交流。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大重要时期、重点区域森林火灾防范,全市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事故。

  (二)突出重点工程建设,促进林业发展提质增量。把重点工程作为林业增量提质的抓手,加快推进长江岸线造林、绿色通道、农田林网、绿美乡村建设。一是长江岸线造林工程。把长江岸线造林绿化作为“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泰办发〔2019〕14号)的重要生态修复工程抓紧抓实,圆满完成《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林业局等部门长江(江苏段)两岸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2号)交办的目标任务,初步建成泰州长江沿线生态景观防护林带。二是绿色通道工程。完成市域范围内江广高速公路、阜兴泰高速、355省道和“千垛美路”等绿色通道的新建,完成市域范围内336省道、宁启铁路、东风快速路等交通干线绿色通道珍贵化改造,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市区北部生态走廊建设,推进凤城河、南干河等骨干河道、沟渠两侧绿化提档升级。三是农田林网工程。将林网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有机结合,突出骨干道路、重点项目和家庭农场等重点区域,建立起以珍贵防护树种为主的平原农田林网体系。四是绿美乡村建设。因村制宜推行园林型、林果型、苗圃型、生态型村庄绿化模式,实施珍贵用材树种“进村入镇”行动,精准提升村庄绿化改造质量。

  (三)推进改革创新,增强林业发展动力。大力推进林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林业发展动力。一是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定《泰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泰政传发〔2020〕52号),对区域内尚未颁发林权权属证书的森林资源,以所有权权属为界线单独划分登记单元,进行所有权统一确权登记。二是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坚持“保生态、保民生”底线思维,将原有3个国有林场整合形成2个新的国有林场,国有林场改革顺利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三是推进林业管理服务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泰兴市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初步建立起“市、乡镇(街道)、村(社区)”3级林长体系和部门协作机制;积极推进林业“放管服”改革,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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