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节能减排,推广绿色制造
以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示范试点为抓手,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发展绿色供应链、绿色经济,实现制造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打造绿色制造体系。深入实施国家、省、市关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企业为建设主体,全力打造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制造体系。聚焦临港装备、汽模配、纺织服装等重点行业领域,选择一批代表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改造建设绿色工厂,开展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建立采购、生产、营销、回收、物流等绿色供应链体系。推动建设一批绿色园区,加强余热余压废热资源的回收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园区内企业废物资源交换利用。调整优化工业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利用技术,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深化“两小”企业综合整治。围绕“低散乱污”问题突出的制造业“两小”企业和工业区块,建立企业和区块数据库,开展污染防治、安全生产、落后产能淘汰、节能降耗监察、无证无照经营、工业区块(行业)综合治理、企业入园集聚等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对象全覆盖和排摸整治提升工作全链条,深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实现“两小”企业规范发展、集约发展、安全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及功能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区域制造业安全生产水平。
提高工业节能降耗能力。探索能源合同管理、节能资源协议、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等新模式,加快形成倒逼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机制,推进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回收等节能项目,推广轻量化、低功耗、易回收等技术工艺。依托象山县清洁能源优势,鼓励企业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工业企业分布式能源中心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能源高效低碳利用改造,对制造业高能耗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在厂区和工业园区大力建设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和智能微电网。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在重点用能行业开展企业能效对标,定期发布领跑者企业名单及其指标,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实施机制
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工业强县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123”百亿级产业集群发展,各相关部门配合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从全县层面统筹各工业平台建设,逐步整合优化现有平台管理主体,理顺管理层级和管理职能。强化各平台管理主体的产业服务职能,落实相关规划及政策,聚焦重点专业园区开发建设。建立“123”百亿级产业集群监测评估体系,建立产业大数据平台,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和市场预警,加强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强化行业信息统计和信息发布,健全规划实施动态评估体系,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全局性重大问题。开展规划年度跟踪监测、中期评估和末期全面评估,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评估,视评估情况进行动态修订和调整。
(二)强化产业人才支撑
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继续推进国家、省、市各级人才引进工程,深入实施“半岛英才•海纳”“泛半岛英才”计划,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产业技术人才,推动象山籍院士智力回归、项目回归,带动产业创新发展。实施“半岛青年”计划,建立青年人才阶梯式支持机制,争取更多青年人才入选国家和省、市人才计划。实施产教融合工程,设立产教融合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与职业院校、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共建产教合作联盟,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提升象山“乐业码”服务功能,积极打造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引进职业技术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引进培养技术技能紧缺型人才,支持华翔、合力模具等重点企业开设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培养。提升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水平,鼓励企业依托职业学校和各类培训班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三)强化资源政策保障
强化工业用地保障,坚持全县工业项目用地集中统一供地机制,严格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供应、统一监管的供地政策,探索工业建设项目用地联合复核验收制度,出台低效工业项目评估处置办法,确保全县每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5%用于工业。鼓励工业用地“提容增效”,推广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推行标准地 承诺制供地。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港口功能。推进能耗指标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加大能源指标向“123”百亿级产业集群倾斜。围绕国家、省市重大战略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整合我县现有相关政策,制定出台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业政策。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政府资金支持方式,每年安排2亿元以上县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吸纳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方式,完善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力度,积极推进科技信贷、创业投资、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等工作,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股权市场和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提升研发制造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三测合一”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动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最多80天”、建议低风险项目快速审批“最多15个工作日”,工业项目实施“一链式”服务实现审批提速、开办提速、通关提速。放宽市场准入,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消除民间资本依法进入相关战略重点领域的各种隐性壁垒。完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对优质企业在用地、用能、排污及创新要素、金融、税费等政策和资源方面给予倾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取缔各种不合理收费和摊派,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动态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探索运用信用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严格规范市场秩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