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县域供水保障。根据水量测算结果、水源分布情况和现状供水系统情况,结合象山县南北长、东西窄的地形条件,将县域供水区域布局整合后划分为北部供水区、南部供水区和西周供水区。新的供水分区每个区域都有对应的区域中心水厂,实施重点水源配置工程,推进平潭水库加高扩容,新建白仙山水库,实施溪口、仓岙水库清淤扩容;连通贤庠珠溪、东陈南盘、松岙等小型水库管网,纳入全县水资源统筹调配范围。通过对水源的统一调配,保障水厂的原水需求量,根据区域供水的实际发展需求,推动小于1万m3/d规模的水厂逐步退出城镇供水。至2025年,县域供水量达到27万m3/d。

  3.完善天然气供应体系。构建管输方式和非管输方式相结合的天然气供应系统,中心城市由城区高中压调压站供应,石浦镇由石浦供气站供应,西周镇、贤庠镇由高中压调压站供气,其它集镇(包括鹤浦)采用cng释放站和lng瓶组站方式供气,推进中心城区、石浦镇、贤庠镇、西周镇的管网建设。至2025年,中心城区和主要镇区完成约85km的中压管道建设。

  4.加快完善城区绿地系统。实施生态维育工程,推动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及公园提质工作,投用塔山公园、殷夫公园二期,谋划启动中央公园、植物园等建设,注重山水生态资源保护,开展松兰山、凤跃山等区域生态维育工作,推进环象绿道、环城绿道等绿道网建设,构建滨海特色绿道网络,改善县城环境面貌。至2025年,力争城市绿地率达到33.5%以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5.深化推进“五水共治”。始终坚持治污先行,全面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提升,全面完成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基本消除中心城区易积水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达10%以上。

  6.积极建设海绵城市。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至2025年,海绵城市建设效益彰显,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50%以上,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水面率达4.7%以上,河湖水质达标率达80%。

  7.强化中心城区内河管控。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推进城区内河水系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建设完善水系调度管理平台、水质在线监测站、视频监控探头、远程操控单元,努力实现内河水系要素的远控、监视、调度、展示、交互、预警等多项功能。至2025年,中心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城区不发生大面积长时间的内涝,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数字内河框架基本形成,水治理能力现代化显著提升。

  (三)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塑美丽宜居之城

  1.加快城中村综合整治改造。推动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采取拆除重建、拆整结合、综合整治三类改造方式,其中拆除重建13个自然村,拆整结合改造11个自然村,综合整治改造50个自然村。力争至2025年,基本完成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任务,把城中村打造成为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新型城市社区,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2.推动全域美丽城镇建设。着眼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分3年建设全县除中心城区外的16个镇乡(街道),其中7个镇乡(街道)创建省、市级美丽城镇样板,其余镇乡(街道)达到以“十个一”为标志的美丽城镇基本要求。到2022年,初步构建以小城镇政府驻地为中心,宜居宜业、舒适便捷的镇村生活圈,初步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使得美丽城镇成为带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载体。

  3.打造特色人居环境风貌。引导城市建筑色彩重点控制区和重要公共建筑簇群的建筑用色,营造与象山自然景观特质相和谐、具有象山地域特质的城市建筑色彩形象。深入开展公共空间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对城区城市家具、标识、标牌、广告、城市小品、雕塑、夜景亮化、绿地景观等设施的引导和控制,营造城市文化和商业氛围,丰富街道景观视觉效果。加强乡村环境和风貌引导,高效率服务农户自建住房,推进传统风貌农房建设,探索一批融传统风貌元素和现代生活需求于一体的“浙东民居”新范式,着力改善村庄风貌。

  (四)健全住房产业体系,构民生安居之城

  1.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为主体、棚户区改造等其他保障形式为补充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发展公租房,加大对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的精准保障力度。根据住房保障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加快解决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引入专业企业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拟建各类保障性住房(含安置房)4000余套。坚持实物保障与货币保障相结合,因地制宜确定保障方式。探索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确保政府公共资源公平善用。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适度调整提取、使用范围,探索实施差别化政策,将制度保障重点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倾斜。

  2.完善商品住房产业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房地产开发每年度计划,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加强企业服务力度,保障商品房消化周期正常,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有效防控资金风险,实行房产项目“四色”管理模式,重点加强“黄、橙、红”三色楼盘的管控。以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为抓手,全面落实建筑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加强开发楼盘质量监督。积极发挥房产企业协会作用。加大对“房闹”打击力度,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3.持续推进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充分把握“瑶琳社区”未来社区项目入选“全省2021年未来社区创建名单”的契机,围绕未来社区建设的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三维价值坐标及九大场景创新要求,以和睦共治、绿色集约、智慧共享为基本内涵,积极整合周边资源,实现社区整体智治和智慧生活,打造独具象山特色的未来社区样板项目。

  (五)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建绿色节能之城

  1.推进建筑产业升级。加快建筑业生产方式、组织方式、项目实施模式变革,逐步推广应用装配式建造、智能(数字)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四种新型建造方式。到2025年,中心城区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其他区域新建项目不少于20%的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逐步扩大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规模,以满足全县工业化发展的需要。全县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鼓励实行全装修成品交付。

  2.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支持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在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方面率先突破,合理分级、分类指导,按照绿色建筑星级的不同,实施有区别的财政支持政策,调动各方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积极性,完善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至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按三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3%以上。累计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成面积13.6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完成面积1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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