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农村网络升级换代与普及,推动5g网络与泛在感知、万物互联等物联网技术向农村覆盖,推进农村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三网融合”,
加快数字农业技术创新和转化。前瞻性探索5g技术在农业农村中的应用场景,围绕农业产业集群建设,加大智慧农业技术集成应用,创建一批智慧基地、智慧园区、智慧农场、智慧养殖场。在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示范县创建基础上,在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开展区块链技术应用试点,开展大田种植数字农业建设试点、花卉苗木业等开展园艺作物的数字农业建设试点,推广禽畜业智慧养殖技术,推动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创新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实施“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坚持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大力发展内容电商、品质电商、社交电商、视频电商等。
推进乡村治理的数字化管理。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新技术和新业态,提高农村居民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自动化的可及性。其次通过公共服务智能化供给,触发农村公共服务的流程再造。运用信息化技术,将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残障人士、贫困家庭等群体的基本信息、需求情况数据化、网络化,共享现代远程医疗、教育、救助、就业培训等线上服务。通过精准化监管,加强公共服务的质量保障。发挥大数据优势分析农村公共服务供需求两端活动特征与运行规律,促进服务供需两端的精准匹配。
到2025年,农业农村数据采集体系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农业农村云平台基本建成。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融合,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管理服务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业数字经济比重大幅提升。
专栏:数字农业农村创建工程
数字农业创建工程:完成5-10个农村垃圾资源化站点数字化建设,布局建设3-5个标志性数字农场、数字牧场。系统推进乡村智慧网建设,全面推进“浙农码”建设,提高农村人员、资源、要素精细化管理水平。启动未来村庄建设试点3-5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开展区块链技术应用试点3-5个。
(六)继续深化农业农村集成改革
统筹考虑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的综合推进,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激发改革的内生动力。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争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在主要涉农街道(镇)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综合集成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确权、赋能、搞活为方向,着力盘活农村资源要素,赋予农民群众更多财产权。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制试点,推广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深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农村居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度安排,比如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例大幅增加等。推进农房盘活改革试点。搭建农房盘活推广平台,强化农房盘活市场性运作,有效发挥农房盘活经济效益。促进“三位一体”合作提升。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加大力度推进生产、供销、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功能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推动社会化服务规范发展,打造领跑全国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利用我区农村信贷的良好基因,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深化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等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业保险。
另外,可探索创建“三农”新基建先行区、乡村人才培养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长三角精品农业高地、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区等。以及农业管理服务机制改革、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乡村治理政策体系等。让更多的农业农村改革试验“盆景”变为农业农村发展实践的“风景”。
专栏:农业农村集成改革试点
“十四五”期间,将利用我区较好的工业基础开展不同层级的城乡统筹试点改革;农房集聚、合村并居改造试点改革;利用山水资源进行绿色农业试点改革;农民合作社治理提升试点改革;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试点改革;土地综合治理改革试点;城镇化推进中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点改革;数字农业县改革;深化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管理、“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全省乡村集成改革试点。
(七)构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大力推进城乡规划融合、体制融合、产业融合、人才融合、市场融合。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1.推动城乡要素自由双向流动
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机制。探索股权流转和跨社参股,依法合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交易规则,基本实现产权交易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继续做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工作,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
2.推进乡村振兴“两进两回”行动
在实施科技进乡村行动方面。围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乡村科技人才培养输送,科技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培养输送乡村科技人才、加强农村生活生态科技支撑。在实施资金进乡村行动方面。围绕资金进入秩序规则等,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拓宽金融支农渠道、推动工商资本“上山下乡”等。在实施青年回农村行动方面。鼓励青年回乡参与乡村振兴、支持青年回乡发展产业、实施“扬帆工程”,培育青年“农创客”“新农人”等。在乡贤回村行动方面,实施乡贤回归工程及“归雁计划”,成立区、街道(镇)两级乡贤工作站,建立乡贤人才库和重点乡贤联系制度。制定乡贤回归激励措施,妥善解决回归乡贤及其直系亲属的社保、医疗、教育等社会服务需求。充分利用仙岩、丽岙等侨乡资源,解决海外回归乡贤的签证、居留等相关问题。高质量建设一批要素集聚、政策集成、服务集合的区域返乡入乡创业园。
3.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
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的产业平台。打造一批产值千万元的农家乐集聚村、景区村等微型平台,产值超亿元的农业产业强村、特色农业园等中型平台。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协同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和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由外出就业向安居乐业转变。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提供机制。深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机制,完善“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体系。深化“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