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循环经济政策体系。加强循环领域指标体系支撑,加强主要资源产出率,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等相关指标的测算与运用,为循环经济提供良好的数据支撑。营造资源友好型营商环境,大力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将资源集约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纳入重点投资清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采取投资补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循环经济发展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能力建设。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对符合地方产业政策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金融机构应当给予优先贷款等信贷支持,并积极提供配套金融服务,鼓励发行贴标绿色债券,积极发展基于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创新发展绿色保险。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大经验总结和复制推广力度,加快形成具有嘉兴特色的绿色金融模式。
四、标志性工程
(一)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建设工程
加快构建区域一体的废弃物分类收运体系,围绕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城市典型废弃物,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基层回收网络建设,深入推进“两网”融合,强化工业固废收运规范。构建集聚环保的废弃物处置体系,加快推进废弃物贮存和处置设施的规范建设,探索废物高附加值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构建统分结合的废弃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域统筹、属地负责的监管制度,加强网格化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构建规范高效的废弃物收运处运营体系,进一步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商品化程度,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处置项目建设和运营。“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市本级、平湖市、海宁市、桐乡市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建设,支持海盐县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二)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升级工程
在全市工业园区全面完成循环化改造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的深化工作。围绕产业链、价值链“两链提升”,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推动园区产业循环链接和绿色升级,提高资源产出率。完善园区产业共生体系,深化副产物交换利用、余热余压梯级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基本实现企业内小循环、园区内中循环、园区间大循环,实现各类工业废弃物百分百进入循环。深入开展园区第三方治理,建立按效付费、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新机制。建立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推动园区低碳建设和产业低碳转型,选择一批产业基础好、改造潜力大的园区先行开展试点,探索开展“零碳”园区试点工作。
(三)建筑垃圾再利用体系完善工程
依托“无废城市”建设,积极完善建筑垃圾处置体系。出台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保障落实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将建筑垃圾管理从源头管控到末端处置全程纳入固废处置监管平台,中转站和处置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全部接入智慧城管平台,实行统一闭环管理。积极鼓励建筑垃圾处置利用新技术的应用,依托已建成的建筑材料利用中心,推广再生细分料活化技术、再生骨料强化技术、引入移动式建筑渣土及泥浆资源化处理技术等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处置的新技术推广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筑垃圾治理“嘉兴模式”。深化联动监管,联动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建筑垃圾处置实行联动监管,重点加强违规运输、违规倾倒、违规处置、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处罚力度。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四)污泥循环利用处置工程
加快推进污泥集中处置项目布局和建设,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对进度情况及时跟踪调度和季度督查、通报,督促项目建设进度。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结合垃圾焚烧厂、水泥厂、热电厂等处置设施,优先采用干化焚烧处理。积极探索污泥循环利用,联合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联合开展污泥制砖、金属回收等污泥回收利用的集中试点工程。探索河道、湖底淤泥与污水厂污泥协同综合利用,将淤泥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制备营养土和土壤调理剂,用于市政绿化和改良土壤等。
(五)再生水生产和利用系统建设工程
着力构建“经济适用、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嘉兴市再生水生产系统,以市本级、海盐县、平湖市、海宁市、桐乡市和嘉兴港区为主体,通过新建和扩容等方式,稳步提升再生水生产规模。积极扩展再生水应用场景,建设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力争成网成块,将再生水应用于工业生产、农业灌溉、园林绿化、公共建筑(冲厕、洗车等)、家庭生活(冲厕、绿化等)等多个领域,将生产的再生水全部消纳。
专栏2:再生水厂建设计划
1.市本级:嘉兴市城东再生水厂扩容工程(二期),新增再生水生产规模4万吨/日。
2.海盐县: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再生水车间),新增再生水生产规模5万吨/日。
3.平湖市:平湖市东片污水厂(再生水车间),新增再生水生产规模3万吨/日。
4.海宁市:海宁市丁桥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车间),新增再生水生产规模3万吨/日。
5.桐乡市:桐乡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整合工程(再生水车间),新增再生水生产规模6万吨/日。
6.嘉兴港区:嘉兴港区再生水厂,新增再生水生产规模1万吨/日。
(六)塑料污染治理攻坚工程
落实国家、省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精神,把塑料污染治理作为继垃圾分类之后生态治理领域最具显示度、感受度的重要举措。大力推动源头减量,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到2022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及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加强不可降解塑料袋使用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书店、药店等重点场所以及餐饮外卖打包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不可降解塑料袋减量,加快打造绿色商场创建。加强回收利用处置,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依法依规禁止随意堆放、倾倒。推动社区(农村)、物业、回收企业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到2025年底,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建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七)副产氢循环利用工程
依托嘉兴港区和平湖市的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加大副产氢能源的回收力度,尽早实现收集利用全覆盖。拓展氢能应用场景,支持氢能在交通领域先行先试,推广氢能公交车、物流车等应用示范,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完善氢能产业布局,围绕氢能产业发展基础,以港区、嘉善、南湖、平湖、海盐等为主要载体,着力构建“港区先行、一带示范、多点支撑”的产业空间格局,重点打造长三角(嘉兴)氢能产业园,构建氢能总部经济,推动产业链互补、应用链互连、科技链互促,构建上下游紧密协同的高质量氢能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