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规划总则

  (一)规划背景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2014年6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开启了中国特色能源发展新时代。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承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双碳”目标要求的背景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全面提速。

  衢州市于2021年7月正式印发《衢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中提出要打造全省智慧能源利用新高地、能源创新发展的示范地,成为绿色低碳生活新典范,为衢州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十四五”期间,衢州能源发展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深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gdp能耗进一步降低,天然气在能源供给上发挥过渡保障作用,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加速提高,能源基础设施和民生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为全市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三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龙游县大力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积极践行“两山”理念,推动能源高效利用,狠抓节能降耗工作,全力完成能耗“双控”和减煤目标,强化油电气热等能源的供应保障,加快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推进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

  “十四五”时期是龙游县全面开启高水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当好龙头、力争上游,积极探索构建“碳达峰、碳中和”体系的重要实践期,龙游县将加快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奋力谱写高水平建设浙西新明珠的时代篇章。研究编制“十四五”能源相关规划,对于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碳达峰、迈向碳中和,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为科学指导龙游县“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做好准备迎接能源发展的新趋势和新挑战,助力能效创新示范省建设,根据省市能源发展总体部署和《龙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龙游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省市能源规划一致,即2021年-2025年

  (三)规划范围

  龙游县行政区域范围

  (四)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12月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年11月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订);

  (7)《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国能规划〔2016〕46号);

  (8)《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21年4月);

  (9)《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2021年10月);

  (10)《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393号)(2010年11月);

  (11)《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浙能源〔2021〕17号)(2021年12月);

  (12)《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1年修订版)》(浙发改能源〔2021〕427号)(2021年12月);

  (13)《关于加快建立衢州市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通知》(2021年2月);

  (13)《衢州市能源预算化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21年12月)。

  2.相关规划

  (1)《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3)《浙江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4)《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5)《浙江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

  (6)《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发展“十四五”规划》;

  (7)《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8)《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9)《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

  (10)《浙江省综合供能服务站与配套储运设施建设规划》;

  (11)《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12)《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

  (13)《衢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14)《龙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16)《龙游县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17)其他相关的规划性文件。

  二、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1.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十三五”期间,龙游县进一步加快电源、电网、气网、热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发展,布局建设了一批重大能源项目,能源供应体系更加健全,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最大限度地确保能源安全。

  电源:“十三五”期间,龙游县域内电源总装机净增35.56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68.82%,能源供应水平大幅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县电力总装机容量已达87.46万千瓦(含省统调的华电龙游40万千瓦燃气热电机组),其中,煤电装机10.85万千瓦,较2015年新增7万千瓦;气电装机40.8万千瓦,较2015年新增分布式装机0.8万千瓦,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水力发电装机6.34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56.1%;光伏发电装机27.02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24.93万千瓦,呈现爆发式增长,年均增长率66.8%,;生物质方面新增沼气发电装机0.1万千瓦和垃圾发电装机0.75万千瓦。

  电网:“十三五”期间,全县各电压等级电网工程建设稳步推进,110千伏电压等级新增变电容量5万千伏安,新建和改造线路长度14公里;新建35千伏变电站一座(罗家变),新增变电容量20万千伏安,新建和改造线路长度17.205公里;新增10千伏及以下变电容量38.61万千伏安,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总计292.49公里。截至2020年底,全县220千伏变电容量总计69万千伏安,线路长度130.0公里;110千伏变电容量总计81万千伏安,线路长度151.3公里;35千伏变电容量总计20.8万千伏安,线路长度139.3公里,10千伏及以下变电容量总计80.6万千伏安,线路长度2011.1公里。“十三五”末,全县供电可靠率达到99.947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71%,智能电表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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