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筹土地供应,落实优惠政策
统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供地计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落实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早计划、早安排、早布署、早动工”,确保工程如期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要合理布局,按照集约节约用地、整合资源、集中建设、统筹分配的原则,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四、抓好政策宣传,强化信息公开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类媒体,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定期公布年度计划、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规划实施信息,确保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宣传,逐步推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评估,加强公共政策的事后评估;依托“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加强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权力的阳光运行。
五、落实体检评估,做好动态调整
建立规划体检评估机制,形成“一年一体检,中期一评估、五年一总结”动态监测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住房保障工作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创新评估方式方法,鼓励多方参与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升监测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