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毒害性化学品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侵入人体时主要经过三种途径:皮肤、消化器官、呼吸器官。

  ②毒害品在水中的溶解度越大,毒性越大。因为越易溶于水的毒害品,越易被人吸收。有些毒害品虽不溶于水,但可溶于胃液和汗水中,所以也能引起中毒。

  ③毒物在空气中的浓度与挥发度有直接的关系,在一定时间内毒物的挥发性越大,毒性也越大。

  ④固体毒物颗粒性越小,越易引起中毒。颗粒小,容易吸入人体,也易被吸收。

  ⑤某些毒物对人体不同器官有选择性和蓄积性的损害。毒物毒性的大小与其化学结构或组成有关。

  (6)腐蚀性物质

  腐蚀性物质的主要危险性包括:

  ①对人体的腐蚀性作用;

  ②对金属、有机物、建筑等的腐蚀作用。

  2.工艺危险性分析

  南湖区化工行业目前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主要为:氧化工艺、加氢工艺、氯化工艺、磺化工艺、烷基化工艺、重氮化工艺。

  (1)氧化工艺危险特点

  ①反应原料及产品具有燃爆危险性;

  ②反应气相组成容易达到爆炸极限,具有闪爆危险;

  ③部分氧化剂具有燃爆危险性,如氯酸钾,高锰酸钾、铬酸酐等都属于氧化剂,如遇高温或受撞击、摩擦以及与有机物、酸类接触,皆能引起火灾爆炸;

  ④产物中易生成过氧化物,化学稳定性差,受高温、摩擦或撞击作用易分解、燃烧或爆炸。

  (2)加氢工艺危险特点

  ①反应物料具有燃爆危险性,氢气的爆炸极限为4%-75%,具有高燃爆危险特性;

  ②加氢为强烈的放热反应,氢气在高温高压下与钢材接触,钢材内的碳分子易与氢气发生反应生成碳氢化合物,使钢制设备强度降低,发生氢脆;

  ③催化剂再生和活化过程中易引发爆炸;

  ④加氢反应尾气中有未完全反应的氢气和其他杂质在排放时易引发着火或爆炸。

  (3)氯化工艺危险特点

  ①氯化反应是一个放热过程,尤其在较高温度下进行氯化,反应更为剧烈,速度快,放热量较大;

  ②所用的原料大多具有燃爆危险性;

  ③常用的氯化剂氯气本身为剧毒化学品,氧化性强,储存压力较高,多数氯化工艺采用液氯生产是先汽化再氯化,一旦泄漏危险性较大;

  ④氯气中的杂质,如水、氢气、氧气、三氯化氮等,在使用中易发生危险,特别是三氯化氮积累后,容易引发爆炸危险;

  ⑤生成的氯化氢气体遇水后腐蚀性强;

  ⑥氯化反应尾气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4)磺化工艺危险特点

  ①应原料具有燃爆危险性;磺化剂具有氧化性、强腐蚀性;如果投料顺序颠倒、投料速度过快、搅拌不良、冷却效果不佳等,都有可能造成反应温度异常升高,使磺化反应变为燃烧反应,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

  ②氧化硫易冷凝堵管,泄漏后易形成酸雾,危害较大。

  (5)烷基化工艺危险特点

  ①反应介质具有燃爆危险性;

  ②烷基化催化剂具有自燃危险性,遇水剧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容易引起火灾甚至爆炸;

  ③烷基化反应都是在加热条件下进行,原料、催化剂、烷基化剂等加料次序颠倒、加料速度过快或者搅拌中断停止等异常现象容易引起局部剧烈反应,造成跑料,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6)重氮化工艺危险特点

  ①重氮盐在温度稍高或光照的作用下,特别是含有硝基的重氮盐极易分解,有的甚至在室温时亦能分解。在干燥状态下,有些重氮盐不稳定,活性强,受热或摩擦、撞击等作用能发生分解甚至爆炸;

  ②重氮化生产过程所使用的亚硝酸钠是无机氧化剂,175℃时能发生分解、与有机物反应导致着火或爆炸;

  ③反应原料具有燃爆危险性。

  3.化工集聚区整体风险性分析

  化工集聚区中多为化工企业,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环节有大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且化工集聚区内重大危险源数量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或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易造成大面积的群死群伤事故。并且,集聚区内企业相对密集,使得某个企业若发生重大事故,如果处理不及时,很可能引发灾难性的多米诺骨牌连锁效应。

  (1)化工集聚区内建设项目若布置在地质条件不良地块,土层塌陷造成基础下沉、管线断裂,危险物质大量泄漏,将引发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

  (2)化工集聚区内建设项目的布局若缺乏整体考虑,如企业布置风向没有考虑周全,则对处于下风向的企业可能造成隐患,引发火灾、爆炸与中毒事故。

  (3)化工集聚区内人员分布过于密集或人员密集场所、企业与事故风险较大装置距离过近,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4)化工集聚区内化工企业相对集中,若事故风险较大的装置间距过近,可能连锁引发事故,即事故的多米诺效应。

  (5)化工集聚区内危险源在失控状态下发生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不仅造成生产区人员伤亡,还可能对周边居民区、运河水体、交通要道等保护目标构成危险,周边人员聚集点与化工集聚区安全间距不足,将导致重大事故隐患。

  (6)若化工集聚区内的公用工程配套设施不齐全或运行不稳定,可能会造成灾难性后果。供电系统弱、电力不足,轻则造成化工集聚区生产延误,严重的电网瘫痪可导致正在生产的装置停运,若由此致使反应持续升温、升压,导致装置超压泄漏,易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7)若化工集聚区内消防系统能力不足,将导致火灾、爆炸、中毒事故无法控制或控制不力,引起更大的事故后果。若化工集聚区内无医疗救援设施、设备或设 施设备不足,将造成在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人员伤亡后果严重程度大大增加。

  (8)化工集聚区内的道路是运输动脉,道路运输事故可能影响化工集聚区内物流顺畅,道路上的流动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罐车)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也可能对其附近生产企业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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